十堰广电快讯(房县台记者 代世旭)陈晓黎在房县人民检察院工作十二年,从事案件管理工作五年,她始终以实际行动践行着一个共产党员的职责,在平凡的工作上做出了突出的成绩。新闻专栏《党旗飘飘》,今天来关注这位检察院里的“大管家”。
案件管理工作是对检察机关办理的案件实行统一受理、流程监控、统计分析、综合考评等,用最时尚的语言就是“大数据”。一摞卷宗,一台电脑,一部电话,是陈晓黎工作的全部“家当”。
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 陈晓黎:我的工作主要是对我们院所有的案件进行管理和监督,可以说,我就是我们检察院的案件“大管家”。
如果在统计案件过程中出现错误,在某种意义上就是对案件承办人工作的一种否定。因此,每一起案件,陈晓黎都仔细做好数据采集和分析,五年来,她经手管理的案件没有出现一起错误。2013年,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上线。陈晓黎坚持学习业务系统的后台维护和前台操作,成为全市为数不多的既懂技术维护又懂业务流程操作的案管人员之一。
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 陈晓黎: 我应该不断的学习,提高自已的能力,要具有一定的法律专业知识,具有一定的计算机运用水平,还要有一定的办案经验,这样才能使我的答疑真正的帮助到别人。
2015年全国司法体制改革,经过遴选考试,陈晓黎成为首批入额检察官。扎实的业务技能也让她脱颖而出,2016年先后代表十堰市、湖北省参加全省、全国案件管理业务竞赛,获得全省、全国业务能手称号。
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 李泽:”她善于学习,愿意钻研,吃苦耐劳,是我们学习的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