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妇女工作会议召开
市委副书记董卫民讲话
3月9日,十堰市委妇女工作会议在堰丰宾馆召开。会议贯彻落实省委妇女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去年工作,研究部署今年全市妇女工作。市委副书记董卫民,市委常委、纪委书记邬泽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冬芝,市政协副主席杨立志出席会议。
会议下发了《中共十堰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妇联和妇女工作的意见》。该《意见》包括切实把握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妇联和妇女工作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充分发挥妇女在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有效保护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着力增强妇联组织的凝聚力,进一步加强党对妇联和妇女工作的领导等五个部分,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十堰市妇女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董卫民在讲话中强调,各级党委要进一步认清妇女工作在全市工作大局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保护好、调动好、发挥好广大妇女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团结带领引导广大妇女为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贡献力量,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伟大实践中建功立业;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妇女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健全工作机制,创造良好环境,形成推动十堰市妇女事业发展的合力。各级妇联组织要切实履行职责,维护好妇女儿童的群体利益。一是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帮助解决妇女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大力提高妇女社会地位;二是要坚持源头参与,及时反映妇女群众的意愿和要求,推动和监督有关法律和政策的贯彻落实;三是要加大服务力度,充分考虑妇女儿童的特殊利益和实际需求,为他们多办实事、做好事;四是要加强思想引导,多做解疑释惑、化解矛盾的工作,营造尊重妇女、关心妇女的良好氛围。
会上,张湾区委、市人社局、市妇联等3个单位作了妇女工作经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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