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掘多个盗洞,26名“摸金校尉”集体在十堰受审

时间:2022-01-13 11:51 来源:秦楚网
  • 微信
  • QQ空间
  • 微博
  • QQ好友

原标题:挖掘多个盗洞,最长达100余米 26名“摸金校尉”集体受审

1642043574858

1月11日,由郧阳区检察院提起的涂某、王某等26人涉嫌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犯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在郧阳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由于涉及人数众多、案情复杂,法院将择日宣判判决结果。

2016年底至2020年12月,56岁的孝感籍男子涂某、53岁的襄阳籍男子王某为获取非法利益,在郧阳区柳陂镇韩家洲、青曲镇杨家沟村临江的3个山梁等处通过踩点定位等方式盗墓。二人前后花销10多万元,挖掘多个盗洞,涂某负责选定挖掘点及现场指挥,王某负责后勤服务和接送工人。所挖盗洞中最长的达100余米,对遗址地层造成严重扰动。

经湖北省博物馆鉴定,涂某、王某等人盗掘的位置处于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韩家洲遗址核心保护区域内,盗掘行为严重破坏了古遗址、古墓葬文物本体和保存环境,属盗掘古墓行为。

2020年12月18日,涂某、王某等人在前往丹江口市土官垭镇锦鸡庙盗掘古墓葬途中被郧阳区公安民警抓获。2021年6月该案移送审查起诉。

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涂某、王某等人在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韩家洲遗址核心保护区域内盗掘古墓,构成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和倒卖文物罪,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文物资源属国家所有,禁止任何非法盗掘古墓行为,涂某、王某等人的盗掘行为破坏了文物的本体和保存环境,对文物的安全造成严重破坏,侵害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应依法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经十堰市博物馆鉴定,仅对本案破坏的韩家洲遗址、杨家沟墓地文物进行清理、回填、保护,就需要费用44000余元,但盗掘行为对古文化遗址的破坏是无法用金钱衡量的,必须坚决打击。经审理,法院判决全部支持了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

据悉,经承办检察官批评教育,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人愿意承担因盗掘行为给国家公共利益造成的损害,已主动缴纳全部赔偿金额。(秦楚网讯 文、图/记者 何利 通讯员 贺兴

标题:
网址:
错误内容:
姓名:
电话:
 
新闻热线:
投稿邮箱:
网络新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