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一洗车行为招揽生意,居然“自制警用车牌”

时间:2022-02-16 14:44 来源:十堰广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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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广电讯(全媒体记者 王逸雯 通讯员 卢雨薇)各行各业为了招揽生意都想尽办法,但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有人却偏偏喜欢走歪门邪道。

近日,十堰市公安局茅箭区分局朝阳路派出所接到“平安义警”提供的线索,辖区某洗车行为了使客人的车畅通无阻出入小区,竟偷偷制作了警车车牌,接到消息后,副所长李浩浩和社区民警郭右平立刻着手调查。

在该洗车店内,民警一眼发现了假车牌,并将洗车店店员与老板带回了派出所,在民警的审问下,俩人交代了事情经过。

原来,老板李某的车行开在小区内,顾客开车来店维修保养,但小区停车场要按时收费,李某也和物业多次沟通协商,物业口头答应来车行保养的车免收停车费,可还是会有种种“意外”。

正巧,二月初有一辆警车的保险杠需要维修,在维修时,李某脑子里打起了“鬼主意”,警车车牌不仅可以抬杆,并且不收费!于是,他将车牌卸下,放在喷墨打印机上彩印,再用纸板剪裁,最后用透明胶粘在一起,一个低配版“警车牌”诞生了。如李某所料,有了这个车牌,客人的车出入小区畅通无阻,正当李某还在洋洋得意自己的创作时,警察却找上了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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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两人因涉嫌非法制造、持有、使用人民警察警用标志被依法处理。

民警提醒: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和警械,由国务院、公安部门统一监制,会同其他有关国家机关管理,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非法制造、贩卖。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为人民警察专用,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持有和使用。违反前两款规定的,没收非法制造、贩卖、持有、使用的人民警察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编辑:李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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