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18日消息,北京市政协原副主席于鲁明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今年4月16日,于鲁明被查,成为今年第19位落马的副部级以上“大老虎”。落马前一周,他还在出席重要会议。
于鲁明(资料图)
被批“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于鲁明放松政治理论学习,纪法意识淡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多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为官不廉,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贪欲膨胀,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土地转让、项目审批、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依据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于鲁明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曾强调将“廉洁纪律牢记在心”
官方简历显示,于鲁明,男,汉族,1961年12月生,北京人,1986年12月加入农工党,199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12月参加工作,北京医学院分院精神病专业大学毕业,医学学士,主任医师。
于鲁明在落马前职务颇多,他担任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教科卫体委员会委员,农工党中央常委、北京市委主委,北京市政协副主席,北京市卫健委主任等职。
在北京市12位政协副主席中,于鲁明在任时排名第9。
2019年9月,农工党北京市委会召开医药卫生行业廉洁风险预警提示座谈会。时任北京市政协副主席、北京市医保局局长、农工党北京市委会主委于鲁明说:“加强参政党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廉洁风险预警提示活动,既是响应中共中央有关反腐工作的要求,也是结合农工党实际开展廉洁建设的又一重要举措。”
于鲁明还强调,“每一位党员都应该珍惜岗位,正确行使岗位所赋予的权力,将廉洁纪律牢记在心,时刻警醒自己,时刻敲响警钟”,在以后的工作中“防微杜渐,不存侥幸”。
编辑:董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