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听证+法治宣讲!竹山县检察院以案释法杜绝非法捕捞

时间:2022-09-22 20:43 来源:十堰广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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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广电讯(通讯员 李美)9月22日,竹山县检察院将5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公开听证会“搬”到了案发地。犯罪嫌疑人现身说法,检察机关普法宣讲,督促非法捕捞者增殖放流,构建汉江流域法律保护屏障。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侦查人员、值班律师、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代表、案发地群众30余人及案件当事人参与听证。

2022年6月30日16时许,犯罪嫌疑人陈某某、潘某某、包某某、柳某某、周某某等5人在竹山县堵河流域龙背湾多鳞白甲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使用非法捕捞工具捕鱼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经查实,5人捕鱼分别使用的地笼网、电网兜、刺网、电鱼装置均为禁渔工具。2022年9月6日,该批案件移送到竹山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陈某某等5人案发后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积极配合调查,且自愿认罪认罚,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同时犯罪嫌疑人自愿缴纳生态修复基金用于增殖放流,修复生态。根据两高、两部关于《依法惩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等违法犯罪的意见》中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可以认定为犯罪情节轻微,可从轻处理。为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切实保障公共利益,实现惩戒、教育、警示的目的,该院决定把公开听证开到案发地。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就本案的事实、法律适用、拟作相对不起诉理由等作了详细介绍。听证员充分地发表了各自的意见,一致认为陈某某等5人在禁渔区、禁渔期使用禁用的工具非法捕捞水产品,事实认定清楚,审查程序合法,运用法律适当,达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同意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陈某某等5人拟作相对不起诉决定。陈某某等5人当场公开赔礼道歉,表示今后定当引以为戒,增强法律意识,以此为鉴,向身边群众宣传法律法规。自愿申请增殖放流,以修复汉江流域生态环境。

“此次公开听证活动是一次生动的普法大课堂,由案件当事人现身说法的做法,可以警示他人。检察机关的这种举措体现了办一个案件,清澈一片绿水,净化一片蓝天,恢复一片生态的理念,达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侦查人员在听证会结束后说道。

编辑:张红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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