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广电讯(通讯员 傅艺玲)日前,十堰市政府出台《十堰市城乡公共场所配置自动体外除颤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提出,配置3200至6400台自动体外除颤器,主要配置在城乡公共场所300余处、村卫生室1856个、公办中学215所、物业小区1000余家,以及景区、养老机构等处。这也是全国首地把自动体外除颤器普配到村卫生室。
自动体外除颤器简称AED,是一种便携式的急救设备。心跳骤停时,在4分钟内实施心肺复苏和AED除颤,大大提高患者生存率。
近年来,全国部分城市开始配置AED。十堰市急救中心调研发现,乡村地区首位致死病种为心脑血管疾病,由于距离医院较远,很难及时急救,因此十堰把AED重点配置到乡村。
十堰市政府按照《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健康中国行动》《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和《十堰市进一步加强院前急救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及其他有关文件要求,为了优质资源下沉基层,提升城乡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征求各方意见制定出台《十堰市城乡公共场所配置自动体外除颤器实施方案》。
《方案》确立“政府引导、社会共建,科学布局、覆盖重点,部门联动、属地管理”的基本原则。明确配置AED达到100-200台/10万人,2023年完成40%,2025年全面完成。规定AED配置范围、点位、管理职责、宣传培训等任务,强调人、财、物保障。要求各级政府与主管部门加强考核督导。
为此,各县市区政府相继出台落实方案,明确目标任务与措施。十堰市卫健委制定《十堰市城乡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器配置管理办法》,依托十堰市急救中心和各县市区120指挥中心,建立全市AED配置应用信息管理和社会查询平台,方便公众查询和使用。全市151急救中心(站)开展AED急救培训,提升全民自救互救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