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教育局发文要求每所中小学校至少配备1名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

时间:2024-05-09 09:15 来源:秦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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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8日,市教育局发布《十堰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发展工作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全市中小学校坚持五育并举、以生为本、协同育人原则,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

《意见》提出,在一至九年级开设生命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两门地方课程;在高中阶段,将生命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纳入校本课程。在小学高年级以上班级每班配备2名(男生、女生各1名)心理委员或课代表,鼓励寄宿制学校设置宿舍心理委员,柔性开展“一对一”朋辈交流,及时掌握和报告学生异常心理信息。

采取“招聘一批、转岗一批、外聘一批”办法,每所中小学校至少配备1名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2000名以上学生学校增加1名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按照师生比1:500配备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

同时,加大援助平台宣传力度,告知家长遇到亲子矛盾、孩子心理异常等问题时,可拨打共青团12355青少年服务热线或精神卫生中心心理健康热线0719-8797153/8787518(24小时)寻求帮助。(秦楚网 记者 张小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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