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咨询医保报销比例是如何规定的,市医保局进行了回复。
网友:请问在三甲医院和社区医院住院,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的报销比例是如何规定的?
市医保局:十堰市职工医保在三级医疗机构首次住院起付线1000元,二次及以上住院起付线800元,在职职工报销比例为85%,退休职工报销比例为87%;职工医保在一级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200元,在职职工报销比例为90%,退休职工报销比例为92%。十堰市居民医保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1000元,报销比例为65%;在一级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200元,报销比例为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