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这项市级大赛报名通道开启,谁能脱颖而出?

时间:2024-09-23 11:15 来源:十堰市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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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做实做好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和大学生留(回)堰工作,充分激发广大职工和青年群体的创造活力和创新潜能,聚焦“一主四优多支撑”产业发展新质生产力,助力我市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建设,市总工会、团市委、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决定联合开展十堰市第七届职工创业创新大赛暨第十一届青年创业创新大赛。

一、大赛主题

创业助力示范区建设 创新发展新质生产力

二、参赛项目

(一)参赛对象

十堰市地域范围内具备创业创新潜质的在职职工和青年群体,医疗、教育、科研单位的技能人才、科研人员,师生共创项目的企业创始人或团队核心人员,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转岗和离岗职工、返乡农民工、退役军人和高校毕业生(含港澳台、外籍或留学回国)等。

(二)参赛范围

1. 大赛广泛征集体现职工特色和区域特点、产业特征,能带动区域经济建设和批量就业的、具有乡村振兴作用的,具有一定科技含量且易转化的、具有市场发展前景的原创、初创、自创、“草根”类创业创新项目报名参赛。

2. 参赛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文旅康养、绿色食品饮料、生物医药、数字经济、高端装备、光电子信息、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尤其鼓励支撑批量就业、科技创新、乡村振兴相关解决方案的项目参赛。

(三)组别说明

大赛共分为创业组、创新组两大组别。

1. 创业组

(1)在湖北省境内注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微型企业;

(2)企业注册时间1年以上(含一年);

(3)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治导向,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知识产权纠纷,无不良记录。

2. 创新组

(1)行业中新产品、新技术,或替代传统产品和技术,具有创新性和高成长潜质。

(2)项目具有一定的产业开发价值或商业价值。商业计划应具有完整性和可操作性。

(3)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治导向,无知识产权纠纷,无不良记录。

3. 同一个项目只能报名参加一个组别的比赛。

4. 历届入围“十堰市职工创业创新大赛”和“十堰市青年创新创业大赛”市决赛第一、二、三名的项目不得再报名参赛。

5. 参赛项目选手有违规情况的,经核实认定后,视情节轻重取消参赛或获奖资格。

三、赛事安排

(一)大赛赛制

1. 大赛分报名征集、初评、决赛三个阶段实施。

2. 大赛按创业组和创新组两个组别进行报名、比赛。符合条件的企业、团队或个人登录大赛官方网站报名参赛。

3. 大赛决赛前组织赛事辅导培训。

4. 由赛事组委会成立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成员包括创投机构、负责双创工作的专家、学者及相关职能部门等人员,由组委会统一邀请及指派。

(二)大赛时间:2024年9月-2024年11月

201

大赛决赛比赛时间及地点以大赛组委会通知为准。

四、奖励办法

大赛创业组、创新组分别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组织奖若干名。十堰市第七届职工创业创新大赛组委会将对获奖项目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并对获得一等奖的企业、团体或个人,优先纳入“十堰五一劳动奖”候选名单。对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项目,由市人社局协调申报办理。对符合“青创贷”条件的优秀项目由属地县级团委全程代办。优秀项目可优先推荐至市级“青创园”和市智工汇众创空间入驻,享受各项优惠政策。

五、报名方式

本次大赛参赛项目,请于10月20日之前在大赛官方平台 “十堰工会”微信公众号、“青春十堰”微信公众号注册报名,点击“大赛报名”菜单栏,并提交报名材料,完整真实填写《十堰市第七届职工创业创新大赛暨第十一届青年创业创新大赛报名表》,与路演PPT(商业计划书)及其他资质证明材料一并上传提交审核。

市总工会联系人:

刘瑞0719-8677663、13581364668

张胡0719-8120812、18671934499

团市委联系人:

林军好0719-8638817、18872008118

(来源:市总工会、团市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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