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0月13日从十堰住房公积金中心获悉,我市即日起推出“不动产登记+公积金提取”便民服务,为办理二手房转移登记和公积金提取业务的群众提供便利。
据介绍,以往市民办理二手房过户和提取公积金业务,要先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拿到不动产权证书后,再到公积金中心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涉及部门多,耗费时间长。为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工作,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与十堰住房公积金中心联合印发《十堰市“不动产登记+公积金提取”联办业务实施方案(试行)》,推出“不动产登记+公积金提取”便民服务。
实施业务联办后,住房公积金部门与不动产登记机构加强协同配合,建立联办工作机制,对购买我市二手住房,且家庭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当事人,在办理二手房产权转移登记时,在不动产登记窗口同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避免了多头跑、多次跑的麻烦,省时又省力。(十堰晚报 记者 赵清 通讯员 康红伟)
编辑:张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