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创业个人或吸纳就业的小微企业可申请创业担保贷

时间:2024-11-21 19:58 来源:十堰广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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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广电讯(全媒体记者 陈林 通讯员 朱小军)日前,《十堰市市级“创业担保贷款”管理办法》出台,解决个人创业或小微企业吸纳就业融资难题。

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是政府推出的扶持创业、促进就业的一项金融扶持政策。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具备规定条件的创业者个人或者小微企业作为借款人,由十堰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经办银行发放,财政部门给予贴息,纳入“4321”新型政银担风险分担机制,用于支持个人创业或小微企业吸纳就业的贷款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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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创业指导科工作人员尹飞介绍,面向对象主要为重点就业群体和小微企业,其中重点就业群体个人可以申请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合伙创业的最高可以申请4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小微企业可以申请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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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市财政部门给予贷款一定幅度的贴息。对于展期、逾期的创业担保贷款,原则上不予贴息。

尹飞介绍,目前十堰主城区内创业担保贷款为两年,在两年期内,财政部门给予实际利率50%贴息,以降低创业者的创业成本。

编辑:万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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