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广电讯(全媒体记者 张磊 黄龙波 刘铭 陈松林 )1月8日下午,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在市行政会议中心举行。主席团常务主席黄剑雄、师永学、赵哲、陈滢、柯贤国、刘学勤、卢熹昌、师利龙、黄芸、刘永、韩俊出席会议。师永学主持会议。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会议。
会议应到主席团成员31人,因病因事请假5人,实到26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十堰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修改情况的汇报,表决通过关于十堰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提请代表审议、大会通过。
会议听取并表决通过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计划的审查报告及决议草案,审查报告印发代表,决议草案提请代表审议、大会通过。
听取并表决通过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预算的审查报告及决议草案,审查报告印发代表,决议草案提请代表审议、大会通过。
会议表决通过关于十堰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提请代表审议、大会通过。
表决通过关于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提请代表审议、大会通过。
表决通过关于十堰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提请代表审议、大会通过。
会议听取大会组织组关于审议接受辞职请求决定草案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决定草案,提请大会通过。
听取大会组织组关于酝酿、讨论各项候选人和代表联合提名候选人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正式候选人名单,提请大会选举。
会议听取大会组织组关于推荐监票人情况的报告,表决监票人、总监票人名单草案,提请大会通过。
会议听取和表决通过关于代表联名提出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将通过的报告印发代表。
会议通过了大会宪法宣誓工作方案。
编辑:陈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