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十堰市启动全民体温监测填报工作返回十堰人员的信息填报以及每日体温报告工作请广大市民朋友积极支持配合。
广大市民朋友:
当前,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在关键时期,为了做到精准排查、精准施策,早发现、早隔离,彻底切断病毒传播源,决定在全市启动全民体温监测填报工作及返回十堰人员的填报和体温报告工作,请每个在十堰的居民,都必须每天通过网上填报或电话方式(电话向小区、社区报告),如实报告个人体温;从外地返回十堰人员要如实填报并每日报告个人体温情况,如故意瞒报错报不填报者,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各县市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市直各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抓好工作落实。对工作不落实的地方、单位,对相关领导和责任人依规依纪追责问责。
十堰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11日
如何通过网络进行自行填报?
操作流程如下:
填报方法一:
通过“十堰广播电视台”微信公众号上报
第一步,长按或者扫描二维码关注“十堰广播电视台”微信公众号。
第二步,进入公众号后点击下方菜单,点击菜单栏“体温监测”,进入“全民体温监测”表单。
第三步,进入填报页面,选择您要填报的类别
第四步,填写体温监测
点击进入返十堰登记
第五步,提交您的真实信息后,显示此界面,即为填报成功。
填报方法二:通过“十堰广电”客户端上报
第一步,长按或扫描二维码,下载“十堰广电”客户端APP
第二步,点击“全民体温监测填报”,进入“全民体温监测上报”表单,填写体温监测信息后点击“提交”。
记得每天去打卡!
编辑:陈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