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广电讯(全媒体记者 刘嘉辉 通讯员 王培)“真是麻烦你们了,我给你们一点钱吧!”“不用!我们不收钱!我们是义务的。”1月3日中午,东岳分局南区派出所民警将一位走失老人安全送回家,并婉拒了他付车费的要求。
中午12时许,南区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有一位老人走丢了,民警迅速来到现场,只见一位90多岁的老人杵着拐杖,坐在小商店的门口,报警的路人正在与他交谈。民警也上前询问“老人家,您是怎么到这来的?”“我看天气好,出来遛一遛!”;“您知不知道怎么回去?”“我儿子不让我回,留我在这里过年!”老人精神矍铄、声音洪亮,但是似乎听力有些问题,问他什么总是答非所问。
交谈间,老人还提供了一个有效信息,他儿子家里有个回收站,民警便打算带着他去附近的几个回收站挨个问问,这时有位路过的群众称,在东岳市场附近见过老人,这给民警提供了大致的方向。与此同时,民警又发现老人随身携带的有一部老人机,于是赶紧联系了他的家人。老人的小儿子接了电话,小儿子称自己人在郧西,父亲是近期才到十堰的,准备在大儿子家过年,可能是对附近的路不熟,所以遛弯时走丢了。随后民警问到了大儿子家的住址,驱车将老人送回家。
当车开到一个小巷子口时,老人觉得很熟悉,连说“就是这里了!”表示自己可以下车走回家,民警不放心,也下车送他回去。老人不住地向民警道谢,还表示要给警察同志付车费,民警连说“不用!我们不收钱!我们是义务的。”
随后,民警将老人交到家人手中,并嘱咐他们要在老人随身衣物或携带的物品里写上家人信息,以防再次走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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