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广电讯(全媒体记者 董璀 通讯员 靳书敏)1月6日,茅箭区实验学校在全体师生中深入开展了《十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学习宣传系列活动,进一步引导、规范学生文明行为。
《条例》出台以来,学校将宣传贯彻《条例》 作为学校当前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首要任务,利用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班主任会、升旗仪式、国旗下讲话、主题班会等形式,组织师生认真学习《条例》、广泛宣传《条例》、模范执行《条例》。
校长徐慧明强调,全体教职员工要高度重视并积极宣传《十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要用《条例》约束个人行为,无论是在工作,还是在生活中,时刻注意自己形象,使用文明语言,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国家意识、法治意识、社会责任意识,遵守法律法规、公序良俗及其他文明行为规范,做到自我约束,自我管理。
为了让《条例》内容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学校向学生发放了200余份《条例》,并统一制作了精美课件,利用主题班会课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学校团委组织学生志愿者走上街头、深入社区,向群众和居民解读宣传《条例》;各班组织学生出了一期有关《条例》知识的黑板报;学校电子滚动屏不断播放宣传《条例》的相关知识。
通过学习,大家们认识到文明不再是内在的纯粹理念,而是个人的自觉言行;文明不再是外在的强加约束,而是内化的集体自律。大家表示要将《十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精神落实到平时的工作生活中,切实增强带头践行文明行为的自觉性,推动十堰市文明素质和文明水平的全面提升。积极投身到创建文明校园的活动中,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树立文明形象,争做文明学生,共建文明校园!
编辑:田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