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救助暖人心 十堰市检察院去年共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80多万元

时间:2021-01-09 10:27 来源:十堰广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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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广电讯(全媒体记者 耿吉国 特约记者 高先虎 通讯员 鲍欢十堰市检察机关在日常办案过程中,对因案陷入困境的当事人,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帮助他们以解燃眉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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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8日上午,张湾区检察院检察官来到张湾区黄龙镇刘老太太的家里,为她送去1万元国家司法救助金。刘老太今年80多岁,20多年前,她的儿子在一起案件中被害身亡。如今,留下老太太独自生活。为此,张湾区检察院专门帮其申请了1万元国家司法救助金。

据了解,2020年,十堰市检察系统包括张湾区、丹江口、竹山、竹溪等8个基层检察院,共开展司法救助69件,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80多万元。2018年至今,全市检察系统共审查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50多件,共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190多万元,主要是对刑事被害人进行司法救助,把贫困户、未成年人、军人家属、以及残疾人做为救助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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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请国家司法救助?

需要哪些程序和材料?

十堰市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负责人介绍,申请国家司法救助金,必须符合的条件包括: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致重伤或者严重残疾,因加害人死亡或者没有赔偿能力,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造成生活困难的;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危及生命,急需救治,无力承担医疗救治费用的;因道路交通事故等民事侵权行为造成人身伤害,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造成生活困难的等7类情形,

当事人均可向当地办案的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司法局的其中一个机关,递交司法救助申请。

申请人在递交申请书的同时,还必须提交救助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实际损害结果证明,包括被害人伤情鉴定意见、医疗诊断结论以及医疗费用单据或者死亡证明、救助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生活困难情况证明、是否获得赔偿、救助等情况说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编辑:董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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