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失能人员“撑伞” 十堰将适时出台长期护理保险政策

时间:2021-01-16 17:45 来源:十堰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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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失能,全家失衡。”我国失能人员已超4000万,失能人员长期护理保障不足成为亟待解决的社会性问题。长期护理保险的应运而生和不断完善,不仅保障失能人员的长期护理需求,也减轻了失能人员家庭照料的沉重负担。目前,我国长护险试点城市已增至49个。

长期处于失能状态的参保人员可享长护险

长期护理保险(简称“长护险”)是社保体系中除现有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五大保险之外又一项险种,其保障对象是长期处于失能状态的参保人群。遭遇意外后的失能年轻人,以及先天性疾病造成失能的孩子都被纳入长护险保障中。

2016年起,国家组织部分地方积极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在制度框架、政策标准、运行机制等方面进行探索,减轻了失能群体经济和事务性负担,优化了医疗资源配置。社会各方对试点总体评价良好,要求全面建立制度、推开试点的呼声很高。

2020年7月,国家医保局会同财政部印发意见,将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城市增至49个。该意见着眼于建立独立险种,优先保障符合条件的失能老年人、重度残疾人的基本护理需求。对符合规定的护理服务费用,基金支付水平总体控制在70%左右。

荆门为我省首个长护险试点城市

2016年,荆门作为湖北省第一个实行长护险的试点城市,正式试点社保第六险——长期护理保险。2016年11月,荆门出台《荆门市长期护理保险办法(试行)》。长护险基金通过个人缴纳、医保划拨、财政补助“三家抬”筹集。2017年,该市筹资水平为每人年均80元。其中,个人缴纳30元、医保基金划拨20元、财政补贴30元。

截至2019年10月,荆门市长护险参保达248万人,其中6000余名参保人员享受到长护险保障。

荆门市参保人员申请长护险应符合3个条件:属于荆门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职工和城乡居民且参加了长护险;从缴纳长护险费次月起满12个月;因年老、疾病或伤残等原因长年卧床或经过不少于6个月的治疗,病情基本稳定,长期卧床得不到改善且生活不能自理的。

对于符合条件的失能人员可提供材料进行初审,后经专业人员上门进行第二次失能评估。随后按照《荆门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定标准》进行打分,总评分低于40分,生活不能自理、需要长期护理的即符合重度失能标准。长护险服务方式有3种,分别是居家护理、养老机构护理、医院护理。

荆门长护险的实施,为湖北省其他城市长护险工作积累了经验。

市民希望长护险早日在十堰实施

一个家庭,一旦有成员因为年老、疾病或者伤残失去生活自理能力,会陷入怎样的困境?

“母亲因中风偏瘫,我担负起照顾她的责任,每天给她导尿、喂饭、擦洗身体。”今年25岁的小李是单亲家庭,大学毕业后一直在上海打拼,自2018年母亲突发脑梗后,她便回到十堰照顾母亲。

“起初我每天在医院陪护,一直没有工作,后来将母亲接回家后,我才到一家公司上班。”小李工作近3年,几乎没有存款。

今年65岁的马先生是退休职工,他深知一旦自己患病整个家庭将承担些什么。“我身边许多老人都有这个担忧,现在独生子女居多,孩子结婚后,两个年轻人要照顾4个老人。老人生病是常态,生病后不能自理,怎样生活是一大难题。”马先生说,他希望长护险能早日在十堰实施。

我市正在为落实长护险做准备

市医疗保障局工作人员介绍,截至2019年底,十堰市60周岁以上老年人65.14万,占全市总人口的18.83%;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有8.53万,占总人口的2.55%。

随着本市老龄化程度的加深,失能、半失能老人的医疗护理和生活照料等需求问题突出,现有的以生活照料为主的养老模式已满足不了当前的需求。

“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以长期处于失能状态的参保人群为保障对象,重点解决重度失能人员基本生活照料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等所需费用。目前,我省荆门、宜昌为国家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城市,取得了一定的经验。十堰市将根据省医疗保障局计划安排,适时出台我市长期护理保险政策,探索长期护理保险的新路径,建设失能保障新支撑。”市医疗保障局工作人员说,自长护险开始在全国范围内试点以来,市医疗保障局认真学习、积极调研,充分汲取其他试点城市的经验,为落实长护险做好充分准备。(十堰晚报 记者 王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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