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活动告家长书

时间:2021-01-22 21:33 来源:十堰广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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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学生家长: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茅箭区教育工作的认可与支持!

近期收到群众关于“教育培训机构”的举报,主要反映自身或孩子在一些不具备培训资质机构接受培训时发生经济纠纷、遭受培训诈骗等问题。经调查,发现这些机构均无办学资质,并存在较多的安全隐患,为保障广大学生校外培训的安全,现向各位家长告知如下:

一、请客观理性看待校外培训。孩子学业成长,关键是通过学校课堂主渠道教学,使孩子养成独立思考、独立学习的能力。校外培训应是主要以培养满足孩子个性和兴趣发展为需要的校外辅助机构,建议学生、家长,理性选择报班。不脱离孩子实际,不盲目跟风从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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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请选择有合法办学资质的教育培训机构。广大家长如确有需求为孩子选择校外学科类培训,应选择合法校外培训机构。报名时重点核实以下7点:(一)是否持有茅箭区教育局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二)培训教师是否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是否在显著位置公示教师资格证号等信息;(三)是否在显著位置张贴收、退费标准、流程以及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不超过3个月的费用的提醒;(四)场地环境是否存在消防等安全隐患;(五)是否存在虚假宣传;(六)中小学培训结时间是否晚于20:30;(七)培训内容是否超出相应的国家课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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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请远离非法教育培训机构。一般非法开展有教育培训业务的机构主要有“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教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小饭桌(托管、家教),俱乐部、琴行等”容易存在超范围经营教育培训的现象,提醒家长要特别注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二条规定:“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举办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并抄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由于历史的原因,造成“社会培训机构”过多过滥,多部门多行业审批主管,加之职能改革导致监管缺失,一旦产生经济纠纷、安全事故,维权无从保障。每年全国各地均有非法培机构发生重特大恶性安全事故的事例,因此家长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履行对学生的全监管职责,自觉抵制培训机构“优惠预存、多买多送、打折促销”等诱惑,不向培训机构一次性缴纳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在消费时主动提出与校外培训机构签订由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对合同中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培训项目与内容、质量承诺、培训期限、时间安排、收费金额及退费标准与办法、以及争议处理途径和方法等条款,要逐项逐条认真审查,谨防上当受骗,做到远离非法培训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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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各位家长作为孩子的监护人,应严格遵守各项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自觉遵守十堰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防控要求,教育孩子外出时务必随身携带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乘坐交通工具或进入各类密闭环境和人员婜集场所,严格按要求正确佩戴罩,引导孩子自觉保持安全的社交距离,参加校外培训时,主动配合测量体温、登记信息、佩戴口罩等防控要求,配合问询,如实告知个人行踪和健康状况,不聚集、不扎堆,并及时接送,不让孩子在人流密集处逗留过久,保护孩子的健康安全。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应及时上报居住地社区、到正规医院就诊并全程佩戴口罩,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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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寒假将至,希望各位家长合理安排孩子的课余生活,根据辖区疫情防控形势要求,随时做好停止开展一切线下培训活动的准备。再次提醒家长在选择报班时,首先验证是否有属地行政审批局(教育)窗口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避免权益受损。

同时,欢迎各位家长对本区的非法教育培训构进行举报!

(举报电话:0719--8686934;监督电话:0719--8686931

                                 茅箭区教育局

2021119

编辑:田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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