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广电讯(全媒体记者 陈松林)3月26日,记者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了解到,为接续创建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奋力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日前,《十堰市创建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 2021 年度宣传工作方案》正式下发。今天起,本栏目推出“创文年度宣传工作解读”系列报道,首先介绍今年我市开展哪些常态化的创文宣传。
据了解,创建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2021年度宣传工作,将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凝心聚力、 成风化人、崇德尚善、人民满意为主旨。
针对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新变化、新要求,15项宣传内容贯穿全年。其中,市委宣传部、市城市文明创建中心将牵头开展十堰“城市精神”征集工作。十堰日报社和十堰广播电视台在对标对表开展常态化宣传的同时,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主题,开设专版、专栏等形式,引导广大群众树立“功成有我、再立新功”的信心和决心。
与此同时,针对创文期间的阶段性工作部署,我市将举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国家森林城市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四场新闻发布会。
市创文办在每个季度的月初,发布城区文明指数季度测评、市管理季度考核、县域文明指数季度测评结果,跟踪聚焦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全市各相关单位也将要聚焦高质量发展、科技创新、优化营商环境、乡村振兴等领域,展开系列报道宣传;持续开展“小手拉大手”“关爱未成年人进社区”“师德师风”等未成年人工作主题宣传,全年持续开展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系列、新时代好少年等主题宣传。
编辑:董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