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广播电视台2019年部门预算

时间:2021-05-18 09:40 来源:十堰广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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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广播电视台2019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专用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委、省市政府的方针政策,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依法规范广播电视台及直属单位的职业行为,为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和中心工作服务。

2、组织拟订并实施广播电视台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统一领导筹划广播电视台基本建设项目、事业和产业发展、技术改造及新项目开发工作。

3、技术进步,加快科技创新与改造步伐,努力提升广播电视的科技含量和水平。

4、对广播电视台传输覆盖网络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努力扩大市级广播电视对内对外覆盖范围。

5、对广播电视台及直属单位队伍思想建设和业务建设,有计划地培养各类人才;负责对广播电视台直属单位的宣传工作及人、财、物实行统一管理。

6、开展广播电视对外交流与合作。

7、市政府授权,承担广播电视台及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并负责其保值增值。

8、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十堰广播电视台部门预算包括:十堰广播电视台机关,十堰市福泉山发射台和十堰市四方山发射台。十堰广播电视台编制数共计254人,截止2018年底十堰广播电视台实有人数586人,其中全额在职191人,自收自支88人,人事代理及聘用人员226人,离休1人,事业退休80人。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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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3420.6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3420.65万元。与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相比,总收入减少29.18万元,减少0.85%,主要原因是优化部分项目支出(如减少广播电视传输间支出)。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420.65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了29.18万元,减少0.85%,主要原因是优化部分项目支出(如减少广播电视传输间支出)。其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043.62万元,与2018年部门预算相比减少19.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4万元,与2018年基本持平;卫生健康支出115.57万元,与2018年部门预算相比减少3.0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2.06万元,与2018年部门预算相比减少6.67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数3420.65万元,较上年财政拨款数减少29.18万元。减少0.85%,主要原因是优化部分项目支出(如减少广播电视传输间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20.65万元,较去年相比,减少29.18万元,主要原因是优化部分项目支出(如减少广播电视传输间支出)。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989.42万元,占总支出87.39%,较2018年部门预算增加165.15万元,主要原因2019年按政策规定范围和标准发放津贴补贴和改革性补贴,人员经费相应增加。其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612.39万元,占基本支出87.39%,比2018年增加174.9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4万元,占基本支出0.31%,相比2018年基本持平;卫生健康支出115.57万元,占基本支出3.87%,相比2018年减少3.0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2.06万元,占基本支出8.43%,相比2018年减少6.67万元。

2、项目支出431.23万元,占总支出12.61%,比2018年减少194.33万元,主要原因是优化部分项目支出(如减少广播电视传输间支出)。其中广播电视支出431.23万元,具体的项目支出如下:

(1) 高清设备购置及更新,经费项目为200万元,主要用于高清设备的购置及更新,实现与中央台和省台高清信号的对接,确保我市对上对外宣传渠道畅通不受影响,尽快完成采编、制播和传输设备由标清向高清的转换。同时认真贯彻落实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的实施方案中:各级新闻出版广电部门要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争取本级财政支持本地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设施和服务项目标准化建设,明确政府保障底线。此项目为常年性项目。

(2)广播电视技术维护费57.8万元,此项目面向十堰城区,负责中央电视台综合频道、农业频道,湖北电视台综合频道,十堰广播电视台所属电台频率转播和发射任务,负责四方山发射台内部事物。主要用于广播、电视和微波设备的日常技术安全维护,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

(3)《党风政风监督在行动》栏目项目为40万元,该栏目由十堰市纪委、十堰市监察局主办,十堰广播电视台具体承办,是《百姓问政》常态化的栏目。每周一期,年度50期。此项目为常年性项目。

(4)应急广播栏目项目30万元,该栏目为及时有效预防和应对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为政府提供决策参考和信息支持,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持和促进我市社会政治稳定与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将十堰广播电视台交通音乐频率作为十堰市政府应急广播,纳入十堰市政府的应急体系。开办专门应急节目《1019应急之声》,同时设置“预警发布”“生活服务”“应急指南”“应急动态”“法规文件”5个板块,常态化播出,并举办“十堰应急公益行”活动。此项目为常年性项目。

(5)公益性栏目,包括行风热线,市长热线和金土地等。经费项目为3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这些公益性栏目正常开播及开展活动等支出。此项目为常年性项目。

(6)机房及宿舍楼外墙整体维护28万元,面向十堰及周边地区,负责做好中央、省、市广播电视节目的安全播出工作和微波信号的传输工作。因机房位置特殊,加上房屋年久失修,机房和职工宿舍外墙体风化严重,部分墙体开裂,拟对机房及宿舍楼外墙体进行维修维护(含对外出租的机房外墙),窗户加装安全防护网,确保工作人员和播出设备安全,改善台站环境,保证广播电视节目安全播出。此项目资金来源:预算非税收入安排。

(7)电子器材更新及电耗项目为1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广播、电视等播出设备正常运行维护及发射台电费等支出。此项目为常年性项目。

(8)2019年省微波播出经费18万元。面向十堰及周边地区,负责做好中央、省、市广播电视节目的安全播出工作和微波信号的传输工作。确保中央、省级地面数字电视和CDR广播设备稳定运行,定期对铁塔和天馈线系统进行维护,保证广播电视节目安全优质播出;加强对换班车辆的维护保养,确保车辆正常运行。

(9)专用道路维护费7.1万元,此项目用于定期清理边沟、涵洞;定期修整道路两旁树木、杂草;定期对道路路面维护保养;应急处置雨季、雪季造成的山体滑坡、塌方。

(10)房屋出租税费2.33万元,,主要用于房屋出租产生的税金支出。此项目为常年性项目。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13.78万元,较上年减少18.47万元,下降57.57%。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压缩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故预算数相应减少。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2019年无因公出国(境)计划。

2、公务接待费预算4.5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11.66万元,下降72.15%。主要依照相关规定用于经批准的公务接待活动,包括央视、各宣传部门和有关单位来我台视察、督查、检查、考察宣传工作等公务接待。按照八项规定的相关要求,尽量压缩公务接待次数和标准,所以公务接待预算数较去年下降。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9.2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9.28万元,较去年预算减少6.81万元。主要原因清理处置了部分车辆,同时加强车辆管理,所以公务用车预算数较去年下降。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度全系统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70.48万元,其中办公费27.18万元,福利费6.55万元,工会经费28.89万元,水费1.01万元,差旅费38.41万元,公务接待费4.5万元,邮电费5.38万元,培训费25.71万元,电费65.34万元,印刷费2.49万元,维修费33.6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28万元,物业管理费15.84万元,取暖费3.83万元,会议费3.25万元,离休公用0.2万元,退休公用2.84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17万元。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9年全系统政府采购预算228万元,其中:

1、货物类政府采购228万元,主要是系统各单位购置各类设备、家具、办公耗材等。

2、服务类政府采购0万元,主要是系统各单位车辆维修保养、房屋修缮和电信服务等。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现有房屋(土地)资产5441.51平方米,价值280.16万元;共有车辆46辆,价值717.19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9台(套),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无。

 

第四部分  专用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各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是指财政部门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的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护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支出的拨款。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是指反映政府在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九)卫生健康支出:是指用于事业单位医疗的支出。

(十)住房保障支出:是指用于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支出。

编辑:王沁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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