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郧西法院利用速裁快审机制公开审理了一起盗掘古墓葬案,盗墓者被判刑罚款!
犯罪事实:盗掘三件文物,严重破坏古墓葬
今年3月28日8时许,被告人李某某携带锄头、钢钎等工具来到湖北省郧西县景阳乡,对郧西县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某墓群的一处古墓葬进行盗掘,盗掘出三件文物及残件若干。
4月16日,经湖北省博物馆鉴定,该盗掘行为严重破坏了该古墓葬文物本体和保存环境,盗掘出的陶壶一件为一般文物,陶罐一件为三级文物,青绿釉罐一件为三级文物,青绿釉陶灶残件一件(套)为一般文物。
郧西依法打击盗掘古墓葬:盗墓者被判刑罚款
7月5日,郧西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对郧西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李某某犯盗掘古墓葬罪一案进行公开审理。
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某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墓葬,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已构成盗掘古墓葬罪。
被告人李某某当庭认罪认罚,表示悔过。郧西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2000元。
编辑:陆兴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