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广电讯(特约记者 梁洁 魏涛)近日来,十堰地区迎来强降雨,阴雨天气多、降雨量大。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切实做好汛期水路交通安全各项工作, 十堰市水路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采取多项防汛措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强化组织领导,做好预警预防。制定《十堰市水路交通防汛抗旱应急工作方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水路交通防汛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成立水路交通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强化责任,抓好落实,做好防汛工作组织协调,运力准备及应急物资储备。及时预测水上安全风险点,发布汛情水情预警,对港口码头、航运企业、渡口渡船、船舶船员和水上施工单位发送安全预警防范提示信息,落实落细汛期水路交通安全风险管控。组织志愿者开展水上安全暨防溺水知识进社区(校园)活动5次。
强化隐患排查,做到警钟长鸣。结合汛期及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组织专班对全市水路交通行业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严查船舶超载、船舶救生及消防设施配备、船员适任及船舶是否存在恶劣天气冒险航行和运营等情况。活动期间,排查渡口76处、各类船舶79艘,检查企业10家,港口码头3处,在建工程4个,“三无”船舶4艘,发现隐患172个,已整改131个。
强化航道养护,确保安全畅通。加大汛期航道巡航巡查力度,及时调标改槽,开展航标定位、清障、除草、保养作业,在恶劣天气下适时采取禁限航措施,保障航道安全通畅。督促水运在建工程项目单位落实防汛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演练。汛期期间巡航900余公里,移设航标37座。
强化值班值守,做到信息畅通。扎实做好汛期值班和应急值守工作,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干部职工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定期对机关及县市值班抽查检查,保持政令畅通。严格落实汛期信息报送制度,对因漏报、瞒报、迟报汛情已贻误工作的,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编辑:李亚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