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广电讯(全媒体记者 刘嘉 通讯员 洪凌 王子薇)为减轻当事人诉累,张湾法院速裁团队自2021年1月成立以来便推行诉讼费“减半收取”的措施,截止8月31日,共节省当事人诉讼费228万,让700余名当事人在结案后不必再为退费“跑趟腿”,享受到了“减半收费”措施带来的便捷,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以往,在立案时,当事人需全额交纳诉讼费用,如果案件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原告申请撤诉或原、被告达成调解,那么在裁判文书生效后,当事人还需要准备好各种材料到法院办理退费手续。退费手续还需要业务庭室及财务部门严格审批,若当事人提供的手续不齐或有误,则可能需要再次到院补全手续,不仅影响退费办理的进度,无形中也增加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
现如今,基于快审速裁团队办理的案件大多为适用简易程序判决或以调解、撤诉等方式结案这一特点,快审速裁团队创造性地推行了所有案件在立案时均采取诉讼费“减半收取”措施,结案后无需当事人另行办理退费手续,不仅为当事人节省了时间和精力,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而且减少了简易程序案件先预交后退费的环节,有效节省了司法资源,进一步简化法院工作流程,使得诉讼服务更加高效便民。
2021年以来,张湾法院共推出二十项便民利民措施,对快审速裁案件一律减半预收案件受理费即为其中一项。通过健全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体系,推行“清、减、降”服务举措,为企业和群众降低成本1244万元。
今后,张湾法院将继续结合工作特点,思民所思,解民之忧,探索出更多的便民举措,让当事人在诉讼中能够实现“案结事了,一步到位”,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编辑:李晓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