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广电讯(通讯员 蒋贵平)“我们身边的个别领导、个别同志的违纪违法行为,不仅使自己付出了丧失自由、身败名裂的惨痛代价,而且还严重损害了公安机关的声誉、损害了公安队伍的形象。”市公安局内保支队支队长刘建春说道。
8月20日,市公安局内保支队组织全体民辅警召开廉政建设警示教育大会,支部书记刘建春对上半年队伍在廉政建设方面出现的短板问题进行了剖析,结合驻局纪检监察组通报的市局个别领导、个别同志的违法违纪案例,教育引导全体民辅警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增强廉洁法纪意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对今后的队伍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全体民辅警真正在思想上受触动,在内心深处自觉建起克制贪婪和欲望的防火墙。二是从小事做起,管住自己。一定要在工作上严格要求自己,在生活上力求简单干净、在利益诱惑面前克服侥幸心理,努力做到大事不糊涂,小事不放松。三是认真履职,主动工作。履职不尽责就会被追责,工作不主动就会被问责,坚决防止和杜绝不负责任、推诿扯皮、得过且过等现象。
内保支队用“身边人”违纪违法案例做反面教材,对全体民辅警进行警示教育,切实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时刻提醒不忘初心,走好从警之路。
编辑:陆兴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