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五、食品从业人员(加工、销售、服务等) 防控指引

时间:2021-09-28 15:49 来源:省疫情防控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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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从业人员(含厨师)持健康证上岗。食品企业必须加强员工卫生培训,向员工提供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口罩、 手套和洗手设施等。加强自律,少聚餐、少聚会。

二、 从业人员主动自我监测。每日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报告健康状况,若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立即离岗并报告、就医。应接种疫苗,接种疫苗后仍需注意个人防护。符合应检尽检对象人员定期接受核酸检测。

三、 从业人员保持良好卫生习惯。保持手卫生,正确使用一 次性手套,每次换手套或摘下手套时必须洗手,避免戴着手套触摸眼、鼻、口。咳嗽或打喷嚏时要掩盖口、鼻,避免与任何表现出呼吸系统疾病症状的人密切接触。经常清洁/消毒工作表面和接触点。

四、 生产加工线的员工之间保持距离。可釆用错开工位点, 限制同班次人数等措施,避免面对面工作。合理安排食品生产线 的流程,避免交叉污染。食品加工场所要注意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流通与新鲜。

五、 食品运送人员(含司机)避免直接接触食品。建议使用一次性容器和包装。保持所有运输容器的清洁并经常消毒,避免 食物受污染,并与其他可能导致污染的货物分开。

六、食品售卖人员做好个人防护和工作环境卫生。经常洗手,正确佩戴口罩。鼓励非接触式支付。对经常接触的物品等要及时清洁消毒,包括勺、钳、容器、购物车、门把手等。散装直接入口食品避免直接暴露。


编辑:黄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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