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三、“三区”防控指引

时间:2021-10-27 15:13 来源:省疫情防控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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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指引适用于出现本地疫情后,封闭区、管控区、防范区居民的防控。

一、 “三区"定义

“三区”指的是发生本地疫情的县(市、区),为了及时有效 地控制疫情传播,根据传播风险,划定的防控区域。

(一) 封闭区

指划定的中、高风险区,感染者的发现点、居住点、工作 点、活动点及相关区域。

(二) 管控区

指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及共同暴露高风险人群的居住点、工作点、活动点及相关区域。

(三) 防范区

指封闭区、管控区以外可能暴露的重点人群的活动区域。

二、 “三区"防控指引

(一)封闭区

1. 实行封闭管理。原则上人员只进不出,相关区域的小区、 社区、路段设立卡口,仅保留必需的出入口,关卡24小时值守。 出入时规范防护,严格消毒。除医疗救护车辆、抗疫工作车辆、 运输医疗救护物资和居民生活必需品的车辆,消防、抢险、环 卫、警车等特种车辆之外,其他车辆一律禁止通行。

2. 严格管控措施。封闭区商贸服务、娱乐、餐饮、群众性健身文化活动等场所全部停业。如有特别需要的,经县(市、 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可以保留。

3. 做好居家隔离。隔离期间,所有人员居家不得外出,确保足不出户。

4. 满足基本需求保障。做好居家隔离人员的管理服务,积极回应居家隔离人员合理诉求,日常必需物品由属地街道(乡 镇)配送上门。保障水电网络通信畅通,引导居民网上购物,物 流专人管理,无接触配送到家。

5. 满足就医等特殊需求保障。做好封闭区医疗服务保障工作,明确对口转诊医院,设置医疗点,为封闭区居民提供健康咨 询、常见病及慢性病诊疗,以及急、危重症和特殊患者救治转运协调等服务。重点关心关注孕产妇、残疾人、独居老人、慢性用 药需求病人、低保特困等人群的特殊需求。

6. 做好涉疫生活垃圾处理。封闭区产生的生活垃圾参照医疗废物处置。封闭区涉疫生活垃圾釆用双层垃圾袋包装,使用密 闭垃圾清运车辆运输,按照卫生防疫要求和作业规范,增加收集、运输及处置环节的消杀管理。同时,按照“四定”方式(定 人员、定车辆、定地点、定时间),统筹协调收集转运和处置的时间和路线,规范处置过程,保障疫情防控封闭区涉疫垃圾及时、有序、无害化处置。

7. 规范环境消杀。严格按照操作标准开展消毒工作,重点对厢式电梯、公共楼道、公共厕所、公共座椅、健身器材等公共区域与设施,电梯按键、楼梯扶手、单元门把手、快递柜等手经常接触的重点部位进行消毒。

8. 加强人员健康监测和服务。实施“专人包户”制度,“社区三人组”组成健康监测和服务团队,开展居家人员健康监测, 每日2次体温检测和症状询问。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人员及时送定点医院排查。

9. 加强宣传引导,维护社会稳定。密切关注群众反映,及时对群众做好解释工作,稳定群众的情绪,消除群众的忧虑和恐惧心理,营造“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的防控氛围,维护社 会稳定。

(二)管控区

管控区原则上比照封闭区管理,在以下方面可以适当放宽措施:

1. 管控区内可保留一定数量通风条件良好的超市、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其员工不得离开管控区,工作时全程规范佩戴口罩。

2. 管控区内可设立若干个网格管理,各网格内人员不可以 流动到其他网格。

3. 管控区产生的垃圾清理前用含有效氯500mg/L—1000mg/L的消毒液或75%的酒精喷洒消毒,双层垃圾袋包装, 专人专车送至县(市、区)指定的垃圾收集点,再送垃圾处理厂按要求集中处理。

(三)防范区

在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基础上,加强以下措施:

1. 非必要不外出。所有人员不聚集不串门,在第1次核酸检测结果出具前实施居家隔离。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可以外出,外出时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两点一线往返目的地。非必要不离开防范区域,确需离开的,凭48小时有效核酸检测证明。

2. 严格管控措施。区域内的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 批发市场除外)和KTV、电影院、健身房、室内游泳馆、酒吧、 洗浴中心等密闭场所暂停营业,所有培训机构(含托管)暂停线 下服务。区域内公共交通限制载客量保持在限定值50%以下。 超市、农贸市场加强通风,限制人流,提倡非现金支付。餐饮场所大厅禁止堂食,包房可正常服务,每个包房不超过10人。

3. 加强健康服务。指导居民自我健康监测,每日测量体温, 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及时到附近发热门诊就诊,并向所在单位及居住地村(居)委会报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随访。辖区医疗机构加强发热病例监测。药店强化对退热、止咳等中西感冒药销 售登记上报管理,禁止向健康码黄码人员销售退热、止咳等感冒药。

4. 加强环境卫生。加强对公共卫生间、社区活动场所、户外活动设施等公共部位以及垃圾站点的清洁消毒。

5. 加强宣传引导,维护社会稳定。密切关注群众反映,及时对群众做好解释工作,稳定群众的情绪,消除群众的忧虑和恐惧心理,营造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的防控氛围,维护社会稳定。

编辑:黄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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