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广电讯(全媒体记者 金勤 通讯员 王俊力 张婉璐)近日,市道路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对城区部分违规经营出租车驾驶员进行集中学习教育整改,考试合格后方能返岗。
2月27日下午,市民张女士向12328电话反映称:下午16时20分,她在十堰传媒集团路边搭乘出租车,鄂CTD936出租车停车后,得知自己要去朝阳路永美星城小区后,当场表示不去,拒载乘客。市道路交通运输执法支队接到投诉后,随即通过出租车车载监控视频进行了核实,经过取证,认定鄂CTD936驾驶员高某违反了《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一)项规定,责令其停班学习。
为了进一步规范城区出租客运市场秩序,提升城区出租车行业经营服务水平。3月9日,市道路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对城区7名违规经营出租车驾驶员进行集中学习教育考试。这些驾驶员均于近期受到市民投诉,经查证核实被处罚。他们违规的行为主要包括拼客、拒载以及网约车巡游揽客等。学习的内容主要有《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网约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其他相关出租车法律法规条款。这些驾驶员经现场学习考试合格后方可返岗运营,其违规经营行为也将根据规定进行处罚。
下一步,市道路交通运输执法支队将不断加大投诉处理力度,持续开展违规驾驶员集中学习整改,做到受理一批,调查一批,学习一批、考试一批。同时,将进一步加强对出租车公司督导检查,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从业人员管理,切实提高城区出租车窗口文明形象。
编辑:陆兴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