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广电讯(全媒体记者 蔡丹 通讯员 黄惠君)为贯彻落实十堰市委、市政府关于划转市直国有资产的决策部署和要求,3月18日,在十堰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十堰市财政局共同见证下,十堰市文化和旅游局、十堰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与十堰市文旅体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十堰市体育中心、十堰市群众艺术馆、十堰市博物馆等8家单位正式签署资产移交协议,将十堰市文化和旅游局、十堰市文联所属经营性国有资产移交十堰市文旅体投管理。此次移交各类市属国有资产(含企业)共计13处,资产总额22亿元。
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市文旅局、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文旅体投高度重视并支持国有资产划转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资产划转问题。根据三方达成的协议,为保证移交稳妥有序进行,各相关单位要切实做到“四个确保”,既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和经营管理,确保企业国有资产安全,确保企业职工队伍稳定,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十堰市文旅体投副总经理李应均表示,接好“交接棒”是有效经营的前提,虽然国有资产移交时间较长、问题较多,但得益于市文旅局、市国资委、市财政局等相关单位对文旅体投工作的大力支持,整个工作正在顺利进行。下一步将着重考虑经营事宜,加快资产整合重组,做大做强做实国有企业,增强造血功能,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真正做到“交的出、接的住、管得好、做的强”。
编辑:张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