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慈善精准扶贫慈善医疗救助项目

时间:2016-07-13 17:01 来源:十堰 扶贫办
  • 微信
  • QQ空间
  • 微博
  • QQ好友

十堰慈善精准扶贫慈善医疗救助项目汇总

(一)未成年人复杂先心病和成人风心病手术救治项目

一、救助对象:辖区内参加了农村合作医疗或城镇医保的0-18周岁的未成年人复杂型先心病患者、18-65岁的成人风湿性心脏病患者均可申请。

二、资助标准:省慈善总会根据患者手术总费用和医保、农合报销、医院减免后的自付部分费用给予资助,每名患者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万元。

三、申请程序:申请人登录湖北省慈善总会网站下载《湖北省慈善总会大病救助申请表》逐项填写,同时准备以下材料: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幼儿需提供户口本及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心脏彩超复印件;低保证复印件或扶贫卡复印件(由当地扶贫部门出具),非低保家庭和非精准扶贫对象的请县级民政部门出具承担治疗费困难证明。以上材料由当地慈善会(或民政局)审核并在《申请表》(附件一)上盖章,申请材料连同申请表由患者交到医院或者寄至湖北省慈善总会综合部(手术材料后期由本人或医院提交)。

四、资金拨付。患者手术后,由本人或手术医院将患者申请资料、手术记录、出院记录、患者银行卡号(或存折号)等材料提交给湖北省慈善总会,省慈善总会根据患者实际承担费用确定救助资金。救助资金原则上由省慈善总会拨付到患者治疗的医院、患者个人银行账户或由本人来总会领取。个别需要拨付到当地慈善会的,省慈善总会电话告知本人救助金额,并适时进行抽查。

五、合作医院:省慈善总会合作医院除我市太和医院外,全省内还有华中科技大学附属协和医院、武汉大学人民医院、武汉大学中南医院、广州军区武汉总医院、武汉亚洲心脏病医院、恩施州中心医院。

(二)“爱尔慈善复明”贫困眼疾患者救助项目

一、救助对象:救助对象为全市城乡低保家庭、五保对象、优抚对象及由民政部门认定的其他困难家庭眼疾患者。

二、资助标准:贫困患者到市爱尔医院治疗,医疗费用经新农合(医保)报销后,自费部分由省慈善总会救助800-1600元/例。

三、救助流程:患者持身份证复印件、低保证复印件或村(居)委员会出具的家庭困难证明,到各市(州)、县(市、区)慈善会填写申请表,经审核后由爱尔眼科医院集团湖北省内各医院实施医疗救助。十堰患者在十堰市爱尔医院进行救助。

(三)中华慈善总会药品发放项目

一、救助对象:医治慢性粒细胞白血病、胃肠道间质瘤的格列卫、达希纳等药品援助项目;

二、资助标准:格列卫和达希纳城乡病前低保患者全额免费援助。其他困难患者商业自费3个月慈善援助赠药9个月;易瑞沙城乡病前低保全额免费援助。其他困难患者自费半年后援助直到该药对患者无效。对因疾病恶化而退去项目的患者,在经过其他治疗后,自费3个月易瑞沙仍获益的可以再给予援助直到该药对患者无效;特罗凯城乡病前低保患者全额免费援助。其他困难患者自费5个月后援助直到该药对患者无效。

三、申请程序:

1.确诊并申请:需要申请的患者需到指定的项目合作医院找注册医生进行诊断,确认是否符合项目医学条件(注册医生详见《药品援助项目简介》)。符合医学条件的患者由注册医生发给该患者项目申请表、经济状况调查表、医学评估确认表、患者告知书和本人身份证、申请声明等资料,如病前一年为低保患者,需提供低保证原件、低保资金发放存折和相关证明。患者按各项目办的要求如实填写后自行邮寄到北京。

2.审核资料:中华慈善总会助医项目办收到患者申请资料后进行严格审核,审核合格的患者,由项目办直接给患者邮寄《患者入组通知书》,通知患者做好领药准备。材料不齐全的,由项目办电话通知患者补齐相关材料。材料不合格者,项目办将退回全部资料,并邮寄《退回通知》。

3.通知患者:湖北省慈善总会项目办收到中华慈善总会药品援助项目办确认入组患者电话(电子邮件)通知后,及时通知患者、到指定的注册医生处开具处方,告知领药注意事项,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后到十堰市慈善总会发药点领取药品。

(四)十堰市太和医疗救助项目

一、救助对象:白血病、间质性肺病、尿毒症等大病的贫困患者;

二、资助标准:先天性心脏病患者已经参加医保或者农村合作医疗的患者,医保报销后从个人自付部分中减免50%,最高不超过1万元;白血病普通病人按总费用的20%、医保合作医疗病人按自负费用的20%救助标准补助,每次不超过5000元;间质性肺病普通病人按总费用的10%、医保合作医疗病人按自负费用的20%救助标准补助,每次不超过2000元;门诊透析患者救助费用10%,每年最高不超过5000元,住院患者按10%的标准进行救助。

三、救助流程:符合救助的患者填写《太和医疗基金救助申请表》,出院时凭《申请表》、贫困证明、出院记录和患者身份证直接对患者进行费用减免。门诊透析患者每季度核销一次费用。

(五)十堰妇幼医疗救助项目

一、救助对象:乳腺癌、乳腺肿物切除术(包括乳腺纤维瘤、乳腺增生)、宫颈癌、盆底损伤性疾病等大病的贫困患者;

二、资助标准:乳腺癌、宫颈癌完成第一疗程的,报销后个人自费部分的50%,最高不超过3000元,第二疗程最高不超过1000元;乳腺肿物切除术每例救助800元;盆底损伤性疾病、乳腺其他疾病每例救助500元。

三、救助流程:符合救助的患者填写《妇幼医疗基金救助申请表》,出院时凭《申请表》、贫困证明、出院记录和患者身份证直接对患者进行费用减免。

(六)十堰人民医院肾病透析救助项目

一、救助对象:需要进行慢性肾病透析的大病贫困患者;

二、资助标准:每人每年最高补助5000元;

三、救助流程:贫困慢性肾病患者在我院肾病内科门诊制定透析方案,全额缴款完成一个疗程后,患者或其家属持贫困证明和缴费凭据到人民医院肾病内科填取表格领取救助款。

(七)微笑列车唇腭裂修复慈善项目

一、救助对象:不能支付唇腭裂修复手术费用的贫困患者;

二、资助标准:免费治疗;

三、救助流程:凡年龄在0至40周岁的唇腭裂患者,持贫困证明前往太和医院口腔医学中心或人民医院口腔科即可进行免费修复手术,不限地区,不产生任何费用。

联系人:蒋钊

联系方式:8117112

联系地址:市民政局社会福利中心7楼市慈善办公室

编辑:黄燕

标题:
网址:
错误内容:
姓名:
电话:
 
新闻热线:
投稿邮箱:
网络新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