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脱贫攻坚指挥部,市直各相关部门:
为了进一步推进精准脱贫各项工作深入开展,确保如期完成全年脱贫攻坚任务,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十堰市精准脱贫“查改促”活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十堰市脱贫攻坚指挥部
2016年6月28日
十堰市精准脱贫“查改促”活动实施方案
2016年是精准脱贫工作攻坚拔寨关键之年,全市要完成85个村出列、16.61万人的脱贫任务,并将迎接上级考核验收和第三方评估,时间紧、任务重。为了进一步推进精准脱贫各项工作深入开展,确保如期完成全年脱贫攻坚任务,市脱贫攻坚指挥部决定从7月份开始,在全市开展精准脱贫“查改促”活动。
一、目的意义
针对当前各地存在的到村到户规划不具体、户脱贫台账建立不规范、责任分工不到位、村出列任务完成难度大、户脱贫措施不得力、项目资金到村到户滞后、产业政策落地难、易地扶贫搬迁行动迟缓等问题,通过开展以“坚持问题导向查不足;围绕问题整改补短板;强化结果运用促提高”为主要内容的精准脱贫“查改促”活动,采取自查整改、第三方评估、督办抽查、强化问责等方式,聚焦脱贫目标,层层传导压力,释放政策活力,激发内生动力,形成强大合力,督促各地加快脱贫攻坚进度,确保全市顺利完成今年脱贫攻坚任务。
二、时间范围
时间:2016年7月1日-2016年8月15日。
范围:各县(市、区)、乡镇、村,各级“四双”驻村帮扶工作队。
三、目标任务
(一)县(市、区)级层面开展十查:
1、查村出列、户脱贫任务是否分解到乡镇,共多少户、多少人,是否签订了年度军令状。
2、查产业奖扶政策是否到位,整合产业奖扶资金额度多少;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是否到位,补偿金数额多少,小额贴息贷款余额多少。
3、查教育补助政策是否到位,全县整合用于教育补助的资金是多少,2016年雨露计划兑现资金及人数是多少。
4、查医疗扶贫政策是否到位,全县贫困户新农合参合率是多少。
5、查外出务工贫困户多少,人数多少,其中2016年预脱贫户中外出务工户多少,占比多少。
6、查全县(市、区)低保对象多少户、多少人,低保标准是多少。
7、查整合用于到村到户的资金共多少,其中用于到户的多少,到重点村的多少。
8、查易地搬迁任务是否分解到乡、村,共多少户、多少人;易地搬迁共有多少集中安置点,已批复多少个,开工率多少;已封顶多少户。
9、查是否编制了“十三五”脱贫规划、“十三五”产业扶贫规划、“十三五”重点村出列规划和2016年出列村实施计划,是否编制“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实施计划,2016年安置点规划。
10、查是否制定了对乡镇、村考核、督查、问责办法,2016年共督查多少次,问责多少人,是否制定了第三方评估方案。
(二)乡(镇)级层面主要开展九查:
1、查年度出列村、预脱贫户是否分解到村,是否与村签订了军令状,是否建立了户脱贫台账。
2、查易地搬迁任务是否分解到村,多少户、多少人,集中安置点多少个,已动工多少个,占比是多少。
3、查是否有重点村出列计划,重点村项目库是否建立,重点村项目已实施数量。
4、查县(市、区)资金拨付到位多少,其中已用于村、户项目投资多少,投入到多少村、多少户。是否对村出列、户脱贫实现了扶持全覆盖。
5、查乡镇是否建立资金奖扶到户办法,对到村到户项目是否建立了审批流程并进行了审批。
6、查乡镇扶贫办是否明确建档立卡管理员,数据锁定后是否按“六个一批”进行了分析分类。
7、查乡镇是否制定了“十三五”脱贫规划和“十三五”产业扶贫规划,2016年脱贫实施计划,“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和2016年工作计划。
8、查乡镇对村、工作队是否建立了考核、督查、问责办法,乡镇领导班子成员是否实行了包村责任制(看文件,到村验证)。
9、查乡镇各村涉及精准扶贫的矛盾纠纷和上访情况,排查化解一批不稳定因素。
(三)村级层面开展八查:
1、查是否建立了今年预脱贫户台账,共脱贫多少户、多少人,是否做到了户户有人帮扶。
2、查到户项目和帮扶措施是否确定,共有多少个项目,是否建立了项目库,是否向乡镇进行了项目申报,已实施项目多少个,投资额度多少,涉及多少户,是否对预脱贫户实现了扶持全覆盖。
3、预脱贫户中需要兜底多少户、多少人;外出务工多少户、多少人,占比多少;产业扶持多少户、多少人。
4、查帮扶项目和资金是否进行了评议、公示和乡镇审批。
5、查是否有村脱贫规划,村级项目是否确定,已实施项目多少个,投资额度多少。
6、对照村出列“四确保九有”脱贫标准有哪些没达标,有没有达标措施(四确保:贫困村贫困户全部脱贫、贫困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全省平均水平70%以上、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贫困村基础设施较为完善,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确保贫困村基本公共服务主要指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九有:有主导产业,有集体收入,有健全的群众服务中心,有小学教育、卫生文化等服务功能,有硬化的通村公路,有入户的安全饮水,有安全的农村电网,有入户的广电通信光纤电缆,有清洁的生活能源)。
7、查年度易地扶贫搬迁任务多少户、多少人,已动工多少户、多少人,是否能完成全年任务,查是否有户脱贫规划,能不能做到搬迁搬一户脱贫一户。
8、查村内涉及精准扶贫的矛盾纠纷和信访情况,查处一批扶贫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的人和事。
(四)贫困户层面主要开展七查:
1、入户查脱贫措施是否制定,有哪些措施,措施是否可行,评估这些措施到位后能否脱贫。奖扶资金多少,其中直补资金多少,物资种苗多少,小额贴息多少。
2、查包户干部是否到位,1-6月共入户几次,是否参与制定了帮扶措施,贫困户对帮扶措施是否满意。
3、对照人均年可支配收入是否能达到4000元和“三有七保障”,查户脱贫哪些方面不达标,有无达标措施(三有: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有稳定达标的可支配收入、每户有一项以上增收致富的主导产业、有一门以上就业创业技能;七保障:贫困户有安全住房保障、义务教育保障、基本医疗保障、养老保障、安全饮水保障、生活生产用电保障、符合条件的贫困户有低保五保保障)。
4、查是否是易地扶贫搬迁户,哪一年搬迁,搬迁计划和脱贫计划是否明确。
5、查贫困户脱贫存在的问题有哪些,有无具体改进措施。
6、查贫困户是否知晓自己是贫困户,是否知晓哪一年脱贫。
7、查村民对精准扶贫识别等方面有什么疑问,对扶贫政策是否了解。
(五)工作队层面开展六查:
1、查工作队长、第一书记是否配备,工作队每月驻村时间多少,第一书记是否脱产驻村。
2、查工作队有无年度帮扶工作计划,有哪些主要帮扶措施,实施了多少个项目,争取多少资金,其中到户项目多少个,资金多少。
3、查工作队是否参与了村、户脱贫规划的制定和项目的筛选,是否参与了项目申报、项目实施。
4、查工作队写民情日志篇数和工作队活动记录次数,以及组织单位包户干部入户开展帮扶活动次数。
5、查工作队帮助引进企业,建立合作社数量,开展科技培训次数。
6、查工作队创新帮扶工作方法,是否建立利益联结机制,通过新型市场主体带动贫困户多少户、户均增收多少。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2016年7月1日-7月8日)
各县(市、区)按照要求,结合实际,层层细化活动方案,抽调人员,组建工作专班,迅速召开动员会和培训会,全面启动部署“查改促”活动。
第二阶段:自查整改(2016年7月9日-7月25日)
市、县、乡、村和工作队要组建自查专班,对照目标任务,集中一段时间,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县、乡领导班子成员要带队开展自查工作,村和各级工作队要组织动员单位包户干部逐户自查。县(市、区)在本级自查的基础上,由四大家领导带队,组成专班,包乡镇检查督办,做到乡镇全覆盖、今年出列的村全覆盖。自查督查工作要根据查改内容,列出问题清单,及时反馈给乡镇、村、工作队、包户干部、县直单位,要求限时整改,并进行回访验收,对没有认真整改的予以问责。乡镇也要在本级自查的基础上,实行专班包村检查,做到村级检查全覆盖,预脱贫户自查全覆盖。
自查整改活动结束后,以县(市、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名义向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上报自查整改报告。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将对各县(市、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和第三方评估。
第三阶段:督查评估(2016年7月26日-8月5日)
由市四大家领导带队,组建市级督查专班,分县(市、区)进行督查。主要督查县、乡、村和工作队“查改促”措施是否具体,问题是否找准,整改是否到位。市脱贫攻坚指挥部同时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精准识别和2016年预出列村、预脱贫户的脱贫项目进展情况、帮扶情况、易地搬迁进展情况等方面进行评估。
督查评估采取随机抽查方式进行,其中:丹江口市、郧西县、竹溪县随机抽查3个乡镇,每个乡镇随机抽查1个村;郧阳区、竹山县、房县从预出列村抽查2个村,再随机抽查1个乡镇1个村;张湾区、茅箭区抽查2个乡镇(茅箭区需从2个预出列村抽查1个村),每个乡镇抽查1个村。每个村随机抽查10户2016年预脱贫户。易地扶贫搬迁每个县(市、区)随机抽查不少于2个乡镇,每个乡镇不少于5个动工的集中安置点。
第四阶段:总结通报(2016年8月6日-8月15日)
对“查改促”活动总结经验,分析问题。由市脱贫攻坚指挥部负责收集市级督查专班、第三方评估方面的先进典型和存在的问题,汇总各项数据,按要求量化评分,对各县(市、区)进行排名,一并形成督办通报。
通过以“查”促改进,以“改”促提高,认真谋划好冲刺下半年任务的各项工作,坚决打好“村出列、户脱贫、易地扶贫搬迁”三大硬仗,创新“六个一批”推进机制,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坚决打赢“十三五”首战之年的精准脱贫攻坚战。
五、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开展精准脱贫“查改促”活动是推动今年精准脱贫工作的重要抓手,是促进各项政策、资金、项目落地的重要措施,是完成今年脱贫攻坚任务的重要保障。各县(市、区)要把此项活动作为纵深推进脱贫攻坚的主要途径,作为检验脱贫效果、政策效果的试金石,作为改进工作措施、完善扶贫政策的有力依据,切实安排部署好“查改促”活动。严防认识不统一,行动迟缓,活动走过场,搞形式主义。
2、加强督办。各县(市、区)在自查的基础上,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措施,认真开展督查,督促各乡镇、各村、各工作队围绕问题开展自查。针对查找的问题,分门别类进行梳理,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坚持立行立改,确保脱贫对象精准锁定,到村到户脱贫措施精准实施,易地搬迁快速推进,政策制度和工作机制层层落实。同时,开展对各乡镇的督查,并根据工作质效对所属乡(镇)进行排名。
3、强化问责。在督查工作中,对于不认真履行责任、导致任务指标不能完成,可能影响全市在省级考核位次的;责任指标落实不到位的;整改不力,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以及其它情形的,按照《十堰市精准扶贫督查问责办法》,实行责任追究。
4、树立典型。以开展脱贫竞赛活动为抓手,在全市发现和收集一批优秀帮扶单位、企业、优秀工作队、优秀第一书记、科技特派员、优秀帮扶干部、脱贫示范户、脱贫示范乡镇、示范村典型,在今年扶贫日进行表彰,营造脱贫光荣的社会氛围,推动精准脱贫工作深入开展。各县(市、区)要及时收集上述九类典型,和自查情况材料一并上报。
5、收集汇总。活动结束后,各县(市、区)要将自查情况材料、所属乡(镇)排名和收集的九类典型材料一并汇总,于8月5日之前报送市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
编辑:黄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