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广电讯(通讯员 郭涵洋)日前,茅箭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检察官把1.5万元司法救助金发放到陈某的手中。
据了解,茅箭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接到该院办理的一起故意伤害案被害人存在经济困难的线索后,迅速启动司法救助程序。经查,被害人陈某是房县人,一岁时因一次意外,双手失去正常活动能力,成年后依靠四处打工谋生。该院迅速启动特殊群体“绿色通道”,主动联系陈某,告知其可以申请国家司法救助,并帮助其收集相关证据材料。7个工作日后,陈某就顺利地领到了1.5万元的司法救助金。
对陈某的救助只是茅箭区检察院开展司法救助工作的一个缩影。近两年来,茅箭区检察院已经为十余名群众发放救助资金20余万元,并提供了心理疏导、求学及就业等多样化的救助。
编辑:董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