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广电讯(全媒体记者 陈林)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行为,维护中介服务市场秩序,按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实行动态调整的要求,近日,市发改委公布了十堰市市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2022年版),涉及发改、公安、住建等12个市直部门,共71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其中,由申请人委托相关中介机构开展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65项,包括测绘、土地评估、验资报告、审计报告等;由审批部门委托相关机构开展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6项,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报告技术评估、评审等。
我市实行实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管理,明确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应当有政策法规依据,没有依据的,不得作为办理行政审批的条件。按照规定,各行业主管部门、审批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指导监督中介服务机构向社会公开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条件、流程、时限、收费标准。
编辑:张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