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广电讯 (全媒体记者 吕行)争当店小二,服务我先行。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升辖区企业环境保护意识。今年以来,市生态环境局茅箭分局持续开展送法入企活动,为辖区企业普及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十堰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一大队 大队长张天洪:魏总,今天怎么有空过来了。
十堰市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 魏庆峰:感谢你们这个分局对我们的嘉新的支持。
张天洪:这是我们应该做的,谢谢以后环保上有什么需要的我们尽量做好服务。
魏庆峰:行行行,可以。
魏庆峰经营着一家玻璃制品原材料加工企业,为什么要给茅箭分局送来感谢锦旗,这都要从今年初的一次送法入企活动说起。
十堰市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经理 赵文涛:我们在收到这个提醒告知书的时候,我们企业自查,发现我们第一条就已经违规了,我们没有这个办理项目环境报告表,都已经未批先建了。
未批先建违反了怎样的环保法律法规,又会面临怎样的处罚呢?
十堰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一大队 执法人员 吴清:对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的企业,我们要根据法律法规,首先要责令其停止建设,可以处于投资额1%至5%的罚款,同时可以责令企业恢复原状。
仔细查看环境领域违法风险提醒告知书后,企业通过自查的方式,在确定了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的同时,也迅速行动了起来。
十堰市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郑来柱:首先我们暂停了正在建设的项目,并且以书面报告的形式向生态环保部门做出了承诺,不再进行违法行为,按照要求进行环节审批。
在接到十堰市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承诺书后,市生态环境局茅箭分局又会做出怎样的反馈呢?
十堰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一大队 执法人员 吴清:我们接到企业的承诺书后,立即组织上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核查,发现其正在积极的整改,办理相关的环保手续,那么根据湖北省轻违不罚相关政策,对于相关企业,免于处罚。
虽然免于处罚,但是整改刻不容缓,十堰市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对所存在的问题又是如何解决的呢?
十堰市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郑来柱:我们委托了第三方环保企业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拿到环评的批复后,按照要求我们对厂区进行了重新规划,对车间进行了密封,然后新上了一套完整的除尘设备。
在了解到企业整改完成后,市生态环境局茅箭分局的执法人员也第一时间来到企业进行现场核查。
十堰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一大队 大队长张天洪:那你们现在这个污染防治的设施现在运行的是什么情况。
十堰市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经理 赵文涛:我们从河北引用了一套设备花了10几万块钱,专门为了降低粉尘高度,只要是机子运行的时候,都在正常的运转。
十堰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一大队 大队长张天洪:那你们验收了之后,只要生产就要保证正常运行,要达标排放。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帮助企业有效防范生态环境领域法律风险,今年以来,茅箭分局将企业常见的生态环境领域法律风险梳理为10个违法风险点,浓缩为薄薄的一纸提醒告知书,执法人员在送达的同时,现场帮助企业查找问题,指导企业进行整改,以避免环境违法酿成环境事故。
十堰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一大队 大队长张天洪:我们为企业发放生态环境领域违法风险提醒告知书,是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开展送法入企服务,目的是为了督促企业遵法守法,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目前我们已经发放了提醒告知书100余份。
通过学习了解环境领域违法风险提醒告知书,企业不仅可以有错纠错,还可以根据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及时做出调整,从而避免违法行为的发生,东风锻造有限公司就是收益企业之一。
东风锻造有限公司 安技环保科环境主管 龙云华:我们企业主要产生的一个是废水一个是固废包括危废,以前我们办理许可证主要是办理了废水的排污许可证,自从拿到这个告知书以后,我们才发现从2022年1月1号起,国家已经把固废包括危废纳入了排污许可证里面,这样今年对排污许可证延续的过程中,我们也要把这个固废纳入排污许可证进行规范管理,有效的规避环境保护的风险。
通过送法入企,帮助企业加强环境管理的人性化执法方式,也赢得了辖区企业的一致好评。
十堰市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经理 赵文涛:我觉得环保局(生态环境局)这回这个人性化执法非常好,给我们免除了几万块的罚款,降低了环境违法的风险,帮助我们企业以后能够更好的发展。
东风锻造有限公司 安技环保科环境主管 龙云华:我们拿到这个告知书以后,在全厂进行了广泛的宣贯,对其中的一些条款,比如说危废管理、固废管理,还有一些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的项目,给力我们很大的警示效果,让我们做到了有法可依,我们在规避环境风险的同时,也提升了环境治理能力。
据了解,下一步茅箭分局还将根据不同行业、不同的企业,进一步细化、梳理提醒告知。促进企业加强环境管理,落实污染防治措施,为辖区的环境质量改善贡献力量。
编辑:吕前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