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广电讯(全媒体记者 朱君龙 特约记者 方金柱)5月6日下午,为深入开展“八五”普法宣传教育,提高医务人员依法执业意识,推进法治医院建设,太和医院西苑院区开展《民法典》专题学习培训。市西苑医院党委书记刘振伟等院领导,各科室主任、护士长等参加学习。
“实施特殊检查、治疗要取得患者知情同意。紧急情况,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干扰医疗秩序,妨碍医务人员工作、生活,侵害医务人员合法权益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培训课上,医院法律顾问、湖北同联律师事务所律师汪明轩从《民法典》的重要意义、立法经过、主要内容三个方面作专题讲解,结合生活中的案例,重点介绍了侵权责任编第六章医疗损害责任,如何依法做好医疗纠纷的防范和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一部体现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平等保护的法典,是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也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体量最为庞大的法律,是保护私权利的法律汇总,是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也是公民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通过专题学习,帮助广大医务工作者全面理解、准确把握和领会民法典基本内容,在工作、生活中提高法律意识,规范依法执业、加强医患沟通、化解医患矛盾,保障患者权利和医院利益,促进医院事业良性健康发展。
编辑:龚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