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广电讯(全媒体记者 明佳 通讯员 黄雯雯)近期,市医保局以医疗保障领域规范使用医保基金行为为“切口”,对市太和医院骨科高值耗材使用医保基金情况进行为期一周的专项检查,以“三强化”纠治和规范医保基金使用,持续保持“零容忍”打击欺诈骗保行为的高压态势,守住群众的“保命钱”“救命钱”。
一是强化统筹部署,落实工作保障。6月29日制定下发《十堰市太和医院骨科高值耗材使用基金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方案》,成立1个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和行政综合组、医师技师组、会计审计组和信息数据组4个工作组,其中包含市直医院抽调的骨科专家6名、第三方机构抽调的财务骨干3名。按照省医疗保障局要求,对市太和医院开展骨科高值耗材使用基金情况专项检查。同时,组织召开专项检查工作部署会、业务培训会,明确工作推进计划、重点任务、数据提取时间段、检查方法、纪律要求等推进措施,推动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二是强化自查整改,促进行业自律。5月7日制定下发《十堰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骨科耗材规范使用医保基金情况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明确设立定点医疗机构自查整改“窗口期”。组织开展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骨科耗材规范使用医保基金情况自查自纠工作,持续传导定点医疗机构规范使用医保基金责任和压力,坚决杜绝骗保套保等问题,倒逼定点医疗机构抓住“窗口期”,立查立改,举一反三,全面整改。
三是强化现场检查,严格责任惩戒。7月4日至8日,4个工作组赴太和医院采取现场核查病历、调取比对数据、对照影像资料、核对出入库信息、现场询问、专家审查等方式,扎实推进现场检查工作。检查中,定向核查了省医保下发的122人次、173条异地就医患者在该院使用骨科高值耗材情况;同时,随机抽查了120人次、196条十堰市本地就医患者在该院使用骨科高值耗材情况。针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按照“即查即改”要求,依据《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两定”机构服务协议,依法严肃处理,涉嫌违反其他部门法律法规的,一律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编辑:郭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