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广电讯(通讯员 刘永鸿 刘玉平)“家长朋友们,为了孩子的安全,即日起,要求孩子及其家长必须做到防溺水‘六不准’:即不准私自下水游泳、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准在无家长或教练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7月20日下午,郧阳区城关镇第三完全小学教师巡河志愿者手持喇叭在汉江桥头播放并劝诫。连日来,郧阳区城关三小100余名教职员工顶烈日冒酷暑开展巡河志愿活动、深入学生家中开展家访、电话访等多形式防溺水宣传教育。
开展一次家访。7月19日晚,该校校长、分管校长、安管班主任和班主任来到该校六(6)班学生家中家访。“小朋友,暑假作业做的怎么样了?最近去河边了吗?”当得知孩子在家写认真作业,不乱跑,更不到河边玩耍时,随行人员向她竖起了大拇指。当天晚上,该校中层干部在校长的带领下,对单亲孩子、留守儿童等学生,逐一进行了家访,会同家长(监护人)共同制定暑期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一生一策”并建好台账,填写了《郧阳区教育系统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联系师生家长工作台账》。
开展一次防溺水宣传。7月20日,该校全体教师纷纷行动走村串户扎实开展家访活动。全体教师深入学生家中,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宣传,教会孩子“知危险,会避险”就是最好的预防。要求家长做到“四知道”、“六不准”和“八避免”。
“四知道”即:知去向、知同伴、知内容、知归时。“六不准”即:不准私自下水游泳、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准在无家长或教练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准到无安全设施和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准不会水性擅自下水施救。
“八避免”即:避免去近几年有人挖(采)沙的河道游泳,避免去水库主干渠游泳,避免在危险地段推拉玩闹、清洗衣物、打捞物品等,避免雨中、雨后在河道、湖塘、井池边行走、单独过桥(渠道、堤坝等),避免去不熟悉水域游泳,避免在恶劣气候条件下游泳(如正午暴晒期间、高温季节、天气多变时刻等),避免到深水区、冷水区游泳,避免到污染严重、水质差的水域游泳。
每日提醒及时防范。自7月10日来,该校按照区教育局要求,开展“每日安全早提醒”。每日早六点,“郧阳区教育安全管理群”准时发布,各校安管干部第一时间将此信息发布至各班主任。该校37个班主任每早第一时间将“安全早提示”及时转发各班家长群中,每天起床,家长第一时间接收到班主任发布“每日安全提醒”;包保教师要掌握学校每日学生安全状况;定期电话回访查访掌握包保学生的每日动态;发现问题及时与家长沟通交流。
加大志愿巡查力度。连日来,学校严格按照区政府、教育局等工作安排,加大志愿巡查力度。通过家访教师和家长、学生面对面沟通,告知村组社区、公安、教师、志愿者将组成专班加大巡河力度,确保学生暑期平安健康。
编辑:李学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