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质核查未达标,十堰这些建筑企业被责令限期整改(附名单)

时间:2023-01-10 07:14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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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住建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市直建筑业企业资质“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市住建局通过专家审查、社保查询等综合检查,现将2022年度市直建筑业企业资质监督检查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公示到期后,对资质检查结果认定为“不合格”的企业,市住建局将发出《整改通知书》,给予3个月的整改期。逾期未报送整改资料的直接按照资质管理的权限报告、函告资质许可机关撤回不合格的资质。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企业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其他有关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向社会公告,整改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企业整改期间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升级、增项,不能承揽新的工程;逾期仍未达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资质许可机关可以撤回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十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月3日

附:2022年度市直建筑业企业资质监督检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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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陆兴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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