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一女子在社交平台发布视频称自己被丈夫割喉,随即引发热议。
2月16日,湖南张家界市公安局永定分局发布通报称,目前,嫌疑人李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通报称:2月7日17时46分,张家界市公安局永定分局接到一女子报警称,其女儿在某小区附近与女婿发生冲突导致女儿颈部受伤。接到报警后,永定公安分局立即出警赶赴现场处置,第一时间将伤者送往医院救治,伤者无生命危险,同时迅速组织警力全力开展调查取证和追逃抓捕工作。
经查,2023年2月7日17时许,嫌疑人李某某(男,30岁)与妻子全某某(女,32岁)因家庭纠纷引发冲突,使用水果刀致全某某颈部受伤,李某某拨打120后逃离现场。当日21时许,嫌疑人李某某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2月8日下午,李某某因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被依法行政拘留10日。目前,经司法鉴定全某某为轻伤,李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警方将严格依法处置,坚决维护受害者合法权益。
法院发出人身保护令
此前的2月15日中午,在张家界市永定区妇联的联络下,受害人全某某向永定区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人身安全保护令措施。永定区人民法院立即安排承办法官对接并了解情况。
申请人全某某称,与被申请人李某某系夫妻关系,因感情不和,长期吵口、打架。特别是在2023年2月7日17时许,被申请人李某某在永定区某小区附近路边使用自带的水果刀将其脖子割伤,严重影响到她的正常生活。
鉴于被申请人李某某的行为已对申请人全某某的人身构成了极大的伤害,永定区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反家庭暴力法》相关规定,依法下达了民事裁定书[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法院(2023)湘0802民保令1号],并当场委托张家界市公安局永定区公安分局向被申请人李某某送达。
法官说法:
《人身安全保护令》属于法院正式作出的裁定,具有法律效力,相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反家庭暴力法》规定,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给予训诫,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
<<<此前报道
妻子欲离婚被丈夫割喉,律师:远远超出家暴范畴,涉嫌故意杀人
近日,湖南张家界一女子发视频称,自己被丈夫割喉。事发后,丈夫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0天,她很害怕被报复。2月16日,当地妇联称该女子安全并将全程跟进此事。有律师表示,用刀割脖子性质恶劣,男子已经涉嫌故意杀人。
视频中,该女子称,2月7日,她被丈夫割了脖子后,报警求助并被送往医院进行手术治疗。
刀割的伤口(图源:网络)
另一视频中,该女子自称曾多次遭遇家暴,孩子被打流产。女子提出离婚时,丈夫却不同意,在她下班回去的路口求和好。女子拒绝后,丈夫便割她的脖子。
画面中,女子脖子上的伤口很长,从左侧下巴延伸到右侧脖子下部,伤口密密麻麻缝了许多针。她发的在医院诊疗的照片里,她躺在病床上,有一支管子插入她的脖子。
在这位女子发布的聊天记录中,两人多次发生争吵,男子也多次表示很爱女子,“求原谅”。女子则表示已经对丈夫失望,明确表示要求离婚。
当事人自述(图源:网络)
2月13日发布的视频中,女子称男子被行政拘留10天,怕他出来后自己遭到伤害,担心自己的人身安全。
2月15日,极目新闻记者私信视频发布者,尚未获回应。当天下午5时许,记者发现该女子的所有视频均被删除。
16日上午,张家界市妇联工作人员告诉极目新闻记者,妇联已经介入并将全程跟进此事。当地公安机关则称,相关办案单位已经在调查处理中,案件具体情况以官方通报为准。
湖北鸣伸律师事务所律师叶桢称,此案中,如果男子直接使用刀具对女子施以割喉的伤害,性质非常恶劣,已经涉嫌故意杀人。此案也已经远远超出了“家暴”的范畴。
叶桢解释,喉咙是身体的要害部位,割喉比攻击手臂、腿等其它部位更容易致命,作为一个正常人,应该认识到这是极其危险的,这种行为,发生被害人生命被剥夺的可能性更大。
“从最高法的一些案例来看,这种类似对身体要害部位实施攻击,就存在想要他人性命的嫌疑。”叶桢认为,这种行为异常恶劣,已经涉嫌故意杀人。
当地公安机关没有对男子进行刑事拘留,叶桢认为一方面可能考虑是夫妻,另一方面应该是在等待看女子治疗的情况,后期警方也可能依据实际情况,将行政拘留转为刑事拘留。(来源:极目新闻)
编辑:李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