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我市深化拓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争创首批全国文明典范城市的决战决胜之年。为全力打好创建届期收官之战,近日,我市印发《十堰市创建全国(省级)文明城市2023年度实施方案》。
总体思路:
紧扣“让城市更文明,让人民更幸福”主题, 坚持为民惠民靠民的创建方针,坚持全面全域的创建路径,坚持常态长效的创建机制,坚持从严从实的创建作风,全力实施“十大提质工程”,全方位提升市民文明素质、社会文明程度、城市文化品位、群众生活质量。
主要任务:
思想道德提质工程、文明风尚提质工程、文明实践提质工程、文明创建提质工程、政务环境提质工程、法治教育提质工程、公共服务提质工程、 城市治理提质工程、公共安全提质工程、生态文明提质工程。
《方案》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把创建工作列入重要日程,实施“一把手”工程。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部门联动、属地管理”的责任体系,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牵头谁负责,谁丢分谁负责”。加大督办力度,严格考核奖惩,严肃执纪问责,确保创建工作落实落地、常态长效。
编辑:陆兴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