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广电讯(全媒体记者:吕行)3月3日上午,2023年十堰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召开。会议首先传达了全国、全省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通报了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情况。并表扬了一批优胜单位,各分局负责人还从不同方面、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了交流发言。
回顾2022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可以说亮点纷呈。2022年十堰市生态环境系统聚焦核心指标,坚持日日督、月月考,与天战、与地斗,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巩固;聚焦保护修复,坚持建机制、压责任,抓调度、凝合力,污染防治攻坚持续深入;聚焦风险隐患,坚持常排查、严整改,补短板、强弱项,环境安全形势持续稳固;聚焦工作提质,坚持抓改革、促创新,挖潜力、激活力,环境治理能力持续提升;聚焦作风建设,坚持经常抓、抓经常,反复抓、抓反复,全面从严治党持续加强;聚焦打造名片,坚持抓创建、促提升,办活动、广宣传,生态环保品牌持续擦亮,2022年,市生态环境局被省生态环境厅评为全省生态环境目标责任制考核“优胜单位”,被市委市政府授予2022年度全市绩效考评“先进单位”、十堰市“经济发展”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2022年,十堰23个国控考核断面水质达到或好于Ⅲ类断面22个,占比95.7%,优于省下达我市目标4.4个百分点;27个省控考核断面水质达到或好于Ⅲ类断面26个,占比96.3%,优于省下达我市目标5个百分点;国控、省控考核断面均无劣Ⅴ类水体,丹江口水库水质稳定保持在II类标准以上;全市17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达到Ⅲ类标准以上,达标率100%。中心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92.6%,优于省下达我市激励目标0.3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32.8μg/m3,优于省下达我市激励目标2.4μg/m3。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和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均为100%。
为做好2023年的全市生态环保工作,会议要求,十堰市生态环境系统重点实施十大工程,即实施全域水质提升工程,确保“一库碧水永续北送”;实施大气污染防治工程,全力守护十堰蓝天白云;实施城乡环境整治工程,加快建设美丽宜居家园;实施应急安全管理工程,坚决守牢环境安全底线;实施营商环境优化工程,积极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项目资金管理工程,不断夯实环保基层基础;实施监测监管执法工程,切实提升服务能力水平;实施“两山”实践创新工程,扎实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实施生态示范创建工程,全面推进城乡生态文明;实施能力作风建设工程,持续打造生态环保铁军。
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始终秉持“创一流、争第一、干唯一”的进取精神,持续保持“一刻不能停、一天等不起”的紧张状态,始终推动工作“创一流争第一干唯一”,跑出十堰生态环保工作的加速度,谱写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十堰新篇章。
编辑:吕前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