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广电讯(通讯员 郭刚)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旅游市场秩序,3月21日至22日,市市场监管局联合文旅部门,对我市6家旅行社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执法人员现场查验了旅行社经营资质;同时对旅游合同、产品宣单进行了检查,查看是否存在不合理低价、虚假广告等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针对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对旅行社提出了整改要求,并将进行复查。
今年以来,旅游市场逐步复苏,群众出行意愿增强。十堰市市场监管局立足职能,紧紧围绕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以职能作用助推旅游行业发展。
一是加强行政指导,规范旅游经营主体。通过行政指导,规范景区价格收费公示,督促各景区、景点及宾馆酒店、餐馆、停车场等相关经营单位强化自律,落实主体责任,严格遵守《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明码标价,杜绝价格欺诈、贿赂等违法行为。规范旅行社旅游合同,积极推广使用合同示范文本。
二是强化监督检查,保障景区四大安全。紧扣“吃、购、玩”元素,对景区、景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食品经营户、餐饮服务单位、药店进行深入检查,严厉查处无证无照经营、销售过期变质食品等违法行为,切实保障游客“舌尖上的安全”;重点针对儿童玩具等产品,开展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严厉查处销售不合格产品等违法经营行为,拧紧景区、景点产品质量“监管弦”;加强旅游景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深入排查安全隐患,保障景区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三是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发挥12315平台作用,及时受理游客关于价格、食品、产品质量等方面投诉,积极化解矛盾和纠纷,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编辑:陈晓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