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发改委最新通知!这些停车场收费标准公布

时间:2023-04-04 19:00 来源:十堰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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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十堰市发改委发布最新通知,公布四方山南门等4个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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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图片查看原文)


据了解,四方山南门等4个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仍按原标准执行。

四方山南门停车场收费标准为:

中、小型车辆超过1小时不足2小时收费3元(1小时内免收停放服务费),超过2小时后,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大型车辆1小时内收费5元,每增加1小时加收2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

连续停车24小时,中、小型车辆最高收费不超过20元,大型车辆最高收费不超过40元

连续停车超过24小时,按上述标准再次计收。

北京路体育中心地下停车场收费标准为:

中、小型车辆1小时内收费3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收费,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

连续停车24小时最高收费不超过25元,连续停车超过24小时,按上述标准再次计收。

火车站北广场地下停车场收费标准为:

中、小型车辆1小时内收费5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收费,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

连续停车24小时最高收费不超过25元

连续停车超过24小时,按上述标准再次计收。

汉十高铁十堰东站停车场收费标准为:

中、小型车辆1小时内收费3元,大型车辆1小时内收费5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

连续停车24小时,中、小型车辆最高收费不超过20元,大型车辆最高收费不超过25元

连续停车超过24小时,按上述标准再次计收。

此外,对停车时间不足30分钟的车辆,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救灾抢险车、邮递车、环卫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殡葬车、残疾人“三证合一”的车辆等免收停车费。新能源车辆减半收取停车费

通知明确,停车收费要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按照明码标价相关规定,在车辆入口收费处等显著位置,公示收费标准及相关优惠政策,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此收费标准执行时间截止2025年12月1日。

编辑:张红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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