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驾车致妻身亡,被岳父母起诉索赔!张湾法院判了

时间:2023-04-19 14:29 来源:十堰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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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驾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单方交通事故,致同车的妻子受伤死亡,事发后,不仅检察机关对他提起刑事诉讼,岳父母也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近日,张湾法院判了。

男子驾车高速上爆胎

妻子因未系安全带死亡

今年39岁的喻某多年前与安徽籍女孩李某结婚,并于2018年生下儿子喻某某。2022年7月28日上午9点多,喻某驾车搭载妻子李某,送其岳母李某某回安徽。车辆行至高速青龙山隧道时,左后轮突然发生爆胎,车辆失去控制,撞上隧道内的电缆管沟,发生侧翻

事发时,因车辆后排座椅安全卡口缺失,李某乘车未使用安全带,多次撞击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高警部门认定,喻某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机件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机动车上路行使,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应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男子被提起公诉

岳父母也将他告上法庭

张湾区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喻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根据《刑法》第133条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交通肇事致一人死亡,负事故全部责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从法律角度来看,被告人喻某的行为确实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且该案社会矛盾未化解,遂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以交通肇事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并提出了量刑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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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喻某的岳父母也因女儿的死亡,将喻某告上法庭。喻某因自身经济困难,一度与岳父母的关系陷入僵局,不仅面临牢狱之灾,甚至为儿子的抚养与岳父母剑拔弩张,可谓雪上加霜。

一个月内多次调解

法院判其缓刑

考虑到该案是发生在近亲属之间的特殊刑事案件,如果喻某入狱,势必对家庭、孩子造成再度伤害。张湾区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并未按照惯例启动庭审程序,而是第一时间启动了先行调解,承办法官和法官助理在给被告人喻某释法说理、督促其先行筹集赔偿款的同时,耐心细致地同喻某的岳父母算亲情账、金钱账和法律账。经过一个月内先后6次的背对背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赔偿协议,岳父母也对喻某出具谅解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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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案件有了新进展,法院向公诉机关提出调整量刑建议并组织开庭,张湾区人民法院经过庭审后当庭宣判,被告人喻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缓刑二年。法院宣判后,喻某当庭表示“不上诉”。

编辑:张红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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