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广电讯(全媒体记者 明佳 通讯员 罗媛)为进一步繁荣我市文化艺术事业,促进优秀少儿艺术作品和后备人才不断涌现,丰富少年儿童的精神文化生活,十堰市文化和旅游局、十堰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组织开展2023年“点亮童心·塑造未来”十堰市第十九届少儿艺术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关于少年儿童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定文化自信,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持续强化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设,以少儿艺术节活动为载体,激发爱国热情,弘扬时代精神,引导广大少年儿童不断增强精神力量,为加快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培养后备力量。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十堰市文化和旅游局、十堰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
十堰市群众艺术馆、十堰市音乐家协会、十堰市舞蹈家协会;
上述单位共同组成十堰市第十九届少儿艺术节活动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群众艺术馆。
三、活动主题
点亮童心·塑造未来
四、参赛范围
全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学生(含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均可自愿参赛。
(一)参赛门类:本届艺术节大赛分设五个类别:声乐、器乐、舞蹈、曲艺、小品(含节目主持、朗诵)
(二)参赛组别:每个门类分设五个组别:
幼儿组4—6岁(2016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出生)
少儿A组7—8岁(2014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出生)
少儿B组9—10岁(2012年9月1日-2014年8月31日出生)
少儿C组11—12岁(2010年9月1日-2012年8月31日出生)
初中组13—15岁(2008年9月1日-2010年8月31日出生)
五、参赛要求
(一)节目内容:参赛节目内容健康积极向上,富有少儿艺术气息,避免成人化。
(二)参赛时长:独奏、独唱时间要求:幼儿组3分钟以内;少儿A组4分钟以内;少儿B组5分钟以内;少儿C组、初中组6分钟以内,集体类每个节目时间不超过5分钟。
(三)参赛准备:服装道具自备。参赛乐器钢琴由大赛组委会提供,其它乐器自备。
六、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3年6月5 日至 6月30 日,7月1日后不再接受报名。
(二)报名须知:3名以上选手共同演出的节目均按集体类节目进行参赛,由推荐单位组织报名。独奏、独唱、独舞等单人参赛选手须持户口本复印件报名
(三)报名地点:十堰市群众艺术馆三楼青少年部
联系人及电话:
徐为民 13907282312
白 羽 15907288883
秦明辉 13387154200
七、赛程安排
(一)初赛:2023年7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各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经组委会同意可设分赛区。
(二)决赛:2023年7月中旬举办决赛,7月底组织举办颁奖晚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八、奖项设置
组委会将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组织赛事活动,委托市群艺馆组织相关专家成立评审委员会,聘请省、市有关专家担任评委,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按五大类别分设五个组别,每个组别设金、银、铜奖和优秀奖,另设优秀组织奖、优秀辅导老师奖。
九、其他事项
(一)主办单位将为评选出的各类奖项颁发获奖证书。
(二)主承办单位将组织、遴选优秀获奖节目参加各类省、市级文艺演出活动。
(三)主承办单位将推荐优秀获奖节目参加省级艺术赛事活动。
(四)主办单位有权组织开展比赛节目的录制、宣传和推广工作。
编辑:张正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