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广电讯(全媒体记者 张欣 通讯员 殷民 柯昌地)为全面落实湖北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加快推进全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5月22日至23日,十堰市司法局组织10个县(市、区)司法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赴竹山县、房县、郧阳区、郧西县、丹江口市、竹溪县等6个县(市)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观摩拉练,并在竹山县召开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现场推进会。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树群参加会议并作讲话,党组成员、副局长杜启学主持会议。
观摩拉练活动主要采取看、查、听、谈等方式进行。观摩组一行实地查看司法所地理位置选择、硬件设施配套、外观标识规范、功能用房配备等情况;细致查阅基层法治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工作资料台账;认真听取人员配备、业务开展、所务公开等情况介绍,并就新时代司法所承担的新任务和智慧司法建设等进行了交流探讨。
观摩拉练结束后,集中观看了全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专题片、竹山县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汇报片;各县(市、区)司法局作了表态发言;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树群分析、总结了前一段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成效、问题和不足,对下一阶段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是提升政治站位,抢抓发展机遇,增强做好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要统一思想、提升认识,把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融入到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巩固加强党的执政基础、全面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大格局中去谋划推动。要抢抓机遇、乘势而上,争取“三个支持”:更加主动的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争取主要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加强与编制管理部门、财政部门等相关单位的沟通协调,争取部门的关心和支持;开展专项活动宣传展示司法所在服务基层群众、服务中心工作和推进基层法治建设中取得的成绩,争取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二是锚定目标方向,突出工作重点,整体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各项工作。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进一步夯实执政根基。坚持政治引领,始终把政治忠诚放在首位;坚持党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于司法所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坚持从严管所,持续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和能力作风建设。要以业务发展为核心,进一步彰显法治属性。把“平安不出事”作为第一任务,把“服务不缺位”作为重要职责,把“矛盾不上交”作为核心指标。要以队伍建设为重点,进一步补齐发展短板。推动机关工作力量下沉,全面清理整顿司法所编制,选好配强司法所长,发展壮大司法辅助人员队伍,加强业务能力建设。要以要素保障为基础,进一步夯实发展根基。持续改善司法所业务用房,加强司法所装备保障,加强司法所经费保障。
三是强化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确保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任务圆满完成。要提升组织保障能力,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相关业务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推进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推进体系;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要发挥竹山县、房县示范司法所“领头雁”的引领作用,鞭策带动其他地区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工作进度;要充分发挥法治考核“指挥棒”作用,加大督办考核力度,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列入法治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杜启学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要认真领会精神,多做领导重视、部门支持的工作。各县(市、区)要把工作谋划汇报传导到地方党委、政府决策层,把业务建设挤进地方党委、政府工作“总盘子”,把自身跳“独角舞”变为多部门支持的“大合唱”;
二是要认真对照借鉴,多找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办法。要立足实际,制定“一所一策”,逐一制定方案,采取“改造危房、维修旧房、新建无房、置换老房、调配公房、租用闲房、改善小房、提升劣房”等方法尽快补齐业务用房短板。要积极争取,多点发力,争取地方党委政府、乡镇和部门的支持,加强沟通交流。要精于谋划,精准施策,按照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任务要求,主动作为,细化工作措施,快速推进。
三是要认真梳理业务,多出人员精干、业务精湛、成效精进的好经验、好做法。各县(市、区)要严格落实《全国司法所工作规范》和《司法所外观标识规范》,确保司法所功能室划分、制度建设、档案建设全面规范化。要持续加强业务培训、集中培训,分级分类开展培训,着力提高司法所工作人员履职服务水平。要强力推进,创新发展,把工作创新作为当前首要任务,学习公安机关统一用警模式,集中力量开展一些重要业务活动。要树立有为才有位理念,按照职责法定要求,确保职能回归。
与会人员纷纷表示要坚定信心决心,拉高标杆、向“上”看齐,破除“坐井观天、闭门造车”思想,摒弃“自我满足、感觉良好”的思维,以此次观摩拉练和现场推进会为契机,学习借鉴竹山县、房县等兄弟县市的先进经验,不断推动全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新发展。
编辑:李晓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