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虾“变虾球”?十堰民警出手了!

时间:2023-06-04 09:38 来源:十堰人民路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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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太感谢你们了,要不是你们,这些虾的钱都得我自己赔,真的不好意思给你们添麻烦了。”5月31日,市民王大爷将一面写着“不辞劳苦 日夜奋战 神速破案 保民平安”的锦旗送到茅箭区公安分局人民路派出所民警敖康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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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王大爷是一名送货员,5月26日15时许在三堰客运站送一批200斤小龙虾的时候,因为没有核对准确,将虾全部误交给了正在等待接收小龙虾的李先生,因为发货地都是潜江,都是200斤小龙虾,所以两人就稀里糊涂地交接了货物。

结果当天17时许,王大爷被老板告知收货方并未收到小龙虾,王大爷赶忙查看收货单才发现收货人的名字和电话果真不是收货方。王大爷反复拨打收货单上电话无果后就赶到人民路派出所报了警。

“这个人收错货了,我打电话怎么都打不通……”王大爷急切地告诉民警,如果不赶快把小龙虾找回来,万一小龙虾死了货物质量出问题自己都要赔钱。

为了能够让货物快速“物归原主”,及时帮助商家止损,值班民警敖康迅速让图侦组展开查找,最终确定拿错货的李先生已经将所有小龙虾运回了郧阳区,民警经过反复联系,终于拨通了李先生电话。

“那些虾已经变成虾球了啊……”经过民警的耐心解释,李先生表示愿意等价赔偿,民警双方沟通后,最终以3100元的赔付化解了这场“冒领”货物的乌龙。

当日,王大爷就收到赔款跟老板“交差”,成功挽回自己所在商户的一笔损失。

编辑:张红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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