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广电讯(全媒体记者 徐静 通讯员 邹丹)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关于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意见》等相关规定,推动落实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凝聚多方力量共同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6月14日,张湾区人民法院“彰法守望”工作室发起的“家庭教育指导站”在张湾区阳光小学落户。
揭牌仪式上,张湾区法院和阳光小学签订《家庭教育站共建合作协议》,区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黄明俭为张湾区法院邹丹颁发阳光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书。双方一致表示,要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合力探索一条“送法进校园法治护成长”的法治宣传新路径,构建以法治促进家庭教育的新格局,完成共建内容,实现共建目标。
除了常规的普法宣讲、组织法院开放日(模拟法庭、旁听庭审)等工作外,下一步张湾法院还将积极争取其他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推动专业性家庭教育指导从一地到多地的复制,从一域到全域的拓展,织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未成年权益保障的法网。
编辑:张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