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通知!全市开展专项整治

时间:2023-06-19 17:49 来源:文明十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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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和人一样,同样有“新陈代谢”,需要及时科学地“除旧布新”,要把这项工作落实到位,必须下“绣花”功夫,做好精细文章。

日前,市创文办、市城市文明创建中心下发通知《十堰市城市管理五大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在全市集中开展城市道路基础设施短板、车辆违规停放、出店占道经营、杂物乱堆乱放、流浪犬和遛狗不牵绳等五大城市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这是落实6月8日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精神的具体行动,是解决我市在文明创建和城市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的具体举措,是对文明城市创建问卷调查试点工作中群众所提意见建议的积极回应。

这些突出问题如何整治?整治范围在哪里?有什么标准?快和小编一起来看看。

城市道路基础设施短板问题

专项整治

640

重点整治范围

中心城区和各县城所有主次干道、背街小巷。

整治要求

(1)强化日常巡查工作。各地各责任单位要建立健全城市道路基础设施问题排查、交办、整改、验收的工作流程和责任体系,组织工作专班,安排专人,常态化开展城市道路基础设施巡查,确保问题发现无遗漏。

(2)及时高效处置整改。对日常排查、城市网格巡查和市民反映的基础设施问题,要统筹好整改时效度,简单易改和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要迅速立即整改到位,情况复杂和投入较大的问题要做好统筹,综合施策,采取应急与谋远相结合的方式做好整改工作。

(3)协商解决争议问题。对于属地与部门之间存在责任不清、有争议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沟通,共同协调确定整改责任主体,对因历史原因一时无法明确责任主体的,要秉承先做事后划分责任的担当精神,由市区创文办先明确一方独自完成或明确多方共同完成问题整改工作,确保问题有人管有人改。

车辆违规停放问题

专项整治

640 (1)

重点整治范围

中心城区和各县城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小区等重点户外公共区域。

整治要求

(1)合理施划停车泊位。所有区域(包括小区)在不影响消防通道、人行通道、车行通道的前提下合理施划停车泊位;对磨损、不清晰的停车线补划或重新施划;在禁停区域合理设置隔离桩、护栏等物理隔离措施。

(2)加大劝导提醒力度。交管部门要合理规划错时停车路段,对错时停车路段和临时停车时间通过媒介向市民公告,并在这些路段醒目位置设置临时停车标识,解决车位少、市民停车难的问题;要充分发挥违停抓拍视频系统实时监控功能,加大对车辆违停行为人第一时间短信提醒和电话呼叫力度,确保有效劝导违停车辆快速驶离。

(3)加大执法处罚力度。交管、城管部门要联合推广车辆治理APP智慧化工具,强化科技赋能,加大上路执法率,提高联动联治质效;城区各区要集中综合执法力量,加大日常巡查执法频次和力度,对人行道乱停放车辆采取拖移、暂扣、罚款等方式严格处罚,重拳整治共享单车、外卖摩托车(电动车)等乱停乱放现象。要提前向市民公告拖移、暂扣车辆的集中存放地点和罚款缴纳途径、方式。

(4)强化媒体宣传曝光。加大对市民群众文明行车、规范停车的宣传引导,积极营造全民参与共建共治的社会氛围。在媒体开设不文明行为曝光台,加大车辆乱停乱放行为曝光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对屡教不改、屡改屡犯的共享单车企业、外卖配送企业,依法列入“诚信黑名单”,并在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出店占道经营问题

专项整治

640 (2)

重点整治范围

中心城区和各县城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等重点户外公共区域。

整治要求

(1)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原则。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认真研究城市管理规律,制定长效管理办法,切实根治流动摊贩占道经营反复、反弹顽疾。

(2)坚持疏堵结合综合治理。主动开展工作调研,全面掌握路段实情,加强与相关部门和市民群众的沟通,在确实必要的情况下,在不影响人车通行的宽阔路段、交通微循环不繁忙的时段、社区周边空闲地段,科学规划布局,因地因时设置露水集和便民摊位,严格管理,规范经营,实现疏有渠道,堵有温度。

(3)坚决整治取缔主次干道违规占道经营行为。加强对街巷道口、人行天桥、管辖结合部等问题反弹严重区位的监管,严密巡查、错时值守,对屡劝屡犯、屡教不改的熟脸、惯贩坚决依法予以处罚,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常态巩固整治成果。

杂物乱堆乱放问题

专项整治

640 (3)

重点整治范围

中心城区和各县城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小区(城中村)、城乡接合部等重点户外公共区域。

整治要求

(1)结合“大清理、大清扫、大清洗”活动,组织力量定期或不定期对小区(城中村)、背街小巷、城乡接合部、通村镇道路沿线、村庄门前屋后杂物进行清理。

(2)结合“门前三包”,引导督促各临街商铺自觉清理门前杂物,达到日日清、天天净的要求。

(3)结合党员干部“双报到双报告”“五亮五共”等活动,组织党员干部下沉社区(村)参与乱堆乱放劝导整治工作。

(4)各社区(村)、物业公司要利用公告栏、电子屏等方式加强禁止乱堆乱放的宣传教育,引导居民自觉清理公共区域乱堆乱放杂物,养成爱护环境的良好习惯,营造美好环境和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的浓厚氛围。

(5)利用小区“红黑榜”以及各单位宣传栏、宣传橱窗,对积极配合、参与杂物清理整治的居民上“红榜”进行表扬宣传;对不积极配合,屡教不改、屡改屡犯的居民上“黑榜”公开曝光,以小区为单元,每月不少于2次,达到曝光一个教育警示一片的效果。

流浪犬和遛狗不牵绳问题

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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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整治范围

中心城区和各县城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小区等重点户外公共区域。

整治要求

(1)市公安局要协调城区各区设置流浪犬收容处置场所,督促指导城区各街办(乡镇)组建流浪犬捕捉收容队伍,建立常态化日巡制度,加大重点区域巡查频次,做到流浪犬及时发现、及时收容处置。

(2)城管部门要加大对遛狗不牵绳、动物粪便不及时清理等不文明养犬行为的劝导,对多次劝导无效的行为人进行处罚。公安部门及时处理不听劝阻、寻衅滋事的违法违规养犬行为人,达到惩处一例警示一片的效果。

(3)各地要充分利用微信群、小区“红黑榜”、各类媒介对文明养犬行为人进行表扬,对不文明养犬行为进行曝光,通过正面宣传和反面曝光,引导广大市民养成文明养犬习惯。

自7月10日起,市创文办将持续开展五大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检查督办,检查情况纳入城区城市管理考核和市域文明指数测评的重要内容。对问题突出、整治不力的地区和单位,将通过“周五面对面”进行媒体曝光,对同一问题连续三次被通报的责任单位、责任人,移交执纪问责部门追责问责。

编辑:姜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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