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广电讯(全媒体记者 明佳)当前正值暑期旅游旺季,跟团游持续火热。一些不法分子以“买保险或保健品送旅游”“参加健康讲座旅游”等名义,通过网络媒体、微信群推出“低价团”“免费游”“购物游”迷惑市民。
6月27日18时许,市文旅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有外地旅游大巴到十堰非法拉客进行跨省“不合理低价游”。根据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市文化和旅游局立即部署执法行动,并组织综合执法支队于次日凌晨联合武当山特区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成功查获被举报车辆。经现场调查,该旅游活动是由市外某旅行社组织的“三清山超值4日游”,团费399元/人,共招徕游客42名,其中22名游客未签订旅游合同,涉嫌违反《旅行社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执法人员当即责令旅游大巴中止旅游活动,转运游客回家。目前,案件正在进行进一步调查。
经我市旅游行业协会测算,此次“三清山超值4日游”运营成本应当在1200元左右,其399元的价格低于我市旅游行业协会公布的诚信旅游指导价30%以上,可被认定为“不合理低价游”。
“不合理低价游”以低于成本价组织或接待旅游团队,通过安排多次旅游购物、参加自费项目来赚取不当利益。此类购物场所商品价格普遍过高,产品质量难以保证,组织者从商家获取回扣及购物提成来补贴旅游团队经营成本,个人一旦参加此类“不合理低价游”活动,就会掉入旅游消费陷阱,极易遭遇退货难、维权难。“不合理低价游”侵害游客合法权益,扰乱旅游市场秩序,危害极大!
当前,全市正在开展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十堰市文化和旅游局在此提示广大市民,特别是中老年群体:天上不会掉馅饼,警惕“不合理低价游”,不要被“新型”旅游项目和服务迷惑,切勿掉入“低价游”陷阱中。
1、参团旅游要认清旅行社资质,签订正规旅游合同。参团旅游时,要选择正规、有资质的旅行社,可通过微信关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公众号”查询栏进行资质查询;要与旅行社签订正式的旅游合同,并索要正规发票,保留好合同、付款及其他旅游相关凭证;参加旅游购物及自费项目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名确认,出行前明确约定旅游的行程安排、服务标准以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内容;通过在线旅游平台选购旅游产品时,尽量不选择办理会员卡、预付卡等旅游消费活动的线路产品,不要通过个人账户进行私下转账。
2、不轻信线上低价旅游产品,提高风险防范意识。不要轻信社交媒体APP发布的“低价团”、“免费游”、“购物游”活动,不要被“买保险或保健品送旅游”、“参加健康讲座旅游”等名义宣传旅游活动的信息所迷感;警惕聊天群内无资质人员以“有政府补贴”、“售卖旅游券”、“买保健品送旅游”等名义发布的旅游报名信息所迷惑;拒绝以详谈旅游产品为由添加微信、QQ等联系方式,不在不明确对方身份资质的前提下使用微信、支付宝等方式支付旅游费用。
3、中老年游客警惕变相非法集资行为。对于任何公司或个人以旅游名义组织的交钱返利、分红、预付款的行为要保持高度警惕,不要被所谓的“低价团”、“免费游”所诱惑,发现组织者存在非法集资行为要及时报警,留存证据。
4、旅行社加强自律意识,提升服务质量。旅行社要规范服务流程,严控产品质量,不销售不合理的低价产品,共同抵制“不合理低价游”,维护良好市场秩序;必须与游客签订规范的旅游合同,提示游客购买意外险;加强导游业务培训,做好跟团导游、领队的监督和管理。
广大市民一定要增强防范意识,警惕各类风险,平安出游,理性消费,抵制“不合理低价游”,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请及时向所在地文化和旅游部门举报!
编辑:张正山